中國青年報報導,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這項「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簡稱‘條例’)」,並自9月1日開始生效。
「條例」明訂:「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特殊、優先保護」,並規定中小學校200公尺範圍內禁開網吧(網咖)、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彩券)、不得允許未成年人同居等。
「條例」規定,對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開審理,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開審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當給予被害人特別保護。
此外,「條例」又規定,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網際網路)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報導,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任何資料。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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