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15 18:24:07作者:
24歲的英國笨賊高斯羅普
據英國《每日郵報》9月14日報導,英國一個24歲的竊賊安東尼·高斯羅普8月20日不小心把手機遺落在被盜人家裡,事後竟發簡訊想要索回,警方根據手機裡的照片順利將他抓獲。
如果世上有本書叫《竊賊手冊》,它的第一章就應該是警告罪犯不能留下任何證據。這本書也很可能會收錄小偷高斯羅普的案子作為忽視基本法則後果的案例研究。
高斯羅普上個月在劍橋一戶人家偷到一臺筆記本電腦,卻不慎將手機落在失竊人家裡。但他後來記不得手機在哪兒掉了,便發簡訊稱,「不管是誰拿了我的手機最好盡快歸還」。豈料警察正在檢查手機裡面的照片,他們很快認出這是有3次入室盜竊前科的高斯羅普。
高斯羅普此後曾試圖提供假的不在犯罪現場證明,並稱他的手機在案發前90分鐘就丟失了。9月10日,他在法庭上還繼續撒謊,辯稱自己當時站在屋子外面用手機給屋內的同夥照明。
但是法官並不接受他的無罪辯護並指出有證據顯示這位慣犯曾到過被盜人屋內。首先,高斯羅普的手機在屋裡,而且盜賊行竊後也沒關燈,所以他所謂的用手機為同夥照明的藉口就顯得很可笑。據悉,法庭將在10月6日對高斯羅普的最新盜竊案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