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強拆引發一起自焚事件,三人被燒成重傷,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得知母親和大伯自焚後,鐘如翠說自己拚命掙扎想上去救人,但仍被牢牢控制住,無法動彈。
報導稱,目前記者得到一組記錄了事件全過程的照片,是其鄰居在較遠的距離所攝。正像鐘如翠所說的,從頭到尾沒有看到一個穿制服的人參與救人。面對著三 條生命,官員們何以冷漠至此呢?一般人可能認為,這些官員本身就是天生的「冷血動物」,或者稱他們根本就無所畏懼,既不怕民眾的譴責也不怕上級的懲罰。不 過,在我看來,這種野蠻拆遷以及面對由野蠻拆遷引發流血事件的冷漠,完全是他們在對成本和收益精心核算下的必然結果。
官員們在野蠻拆遷和由野蠻拆遷引發的流血事件所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呢?當然首先是來自民眾和輿論的譴責,但這種譴責蒼白無力,無法撼動他們一根汗毛,基 本可以忽略不計。其次,他們將面對來自上面的「三令五申」和「問責」。例如今年5月份,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 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今年 7月,國土資源部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對細化了國務院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地方官員如果拆遷中違規或者引發惡性事件,將面 臨著被上級「問責」的代價。
但是,官員不光會計算成本,更會計算收益。如果要按照相關規定嚴格進行征地拆遷,開發商不但征地拆遷進展緩慢,並且要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樣開發商暴利 不再,而官員尋租利益不再,地方政府「土地財政」收入銳減。所以,官員們必須推進拆遷進程,哪怕野蠻拆遷在所不惜。在拆遷中得力的官員,不僅獎金、福利立 馬能兌現,並且還能因此官升幾級,而拆遷不力的官員,則可能馬上面臨免職或者降級使用。這種巨大的收益,哪個官員不好好掂量掂量?
更關鍵的在於,對於每個參與征地拆遷的官員和幹部來說,來自地方政府的巨大收益或者懲罰是立馬能看得見,而來自上面的懲罰卻似乎那麼遙遠和不確定。上 面雖然「三令五申」,並言之鑿鑿,但鑒於信息的不對稱和力量有限,上面能下來追查幾起非法拆遷的案件呢?即使是像「唐福珍自焚事件」、「連雲港父子自焚事 件」被媒體披露後,引發廣泛的社會影響,但哪個當事官員受到嚴厲的「問責」呢?
種種跡象表現,野蠻拆遷事件之所以屢屢上演,當事官員在計算出自身的政績與升遷的收益,和計算出來自上級懲罰的成本後,得出了收益遠遠大於成本的結論,才貿然強力推進野蠻拆遷,並置被拆遷戶生死於不顧,並最終釀成了一起起悲劇。
如果我們不讓這種成本大於收益並形成制度化,我們就無法向自焚者交代,也無法避免今後更多的類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