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22 23:33:44作者:
我是北京房山區長陽鎮籬笆房一村村民,2010年6月22日,我家祖祖代代居住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被非法強拆了,政府存在眾多違法之處,賠償及其不合理。
例如:從2009年11月份開始給我家斷水、斷電、堵路,直到房子被拆,找多個部門都沒人給解決,無奈只能自己騎著小三輪車到幾公里外的地方拉水,自己清理磚石瓦塊、渣土垃圾。
賠償及其不合理:
評估報告中標明,暖氣只賠償315元(而2007年我家新裝時共花費4600元左右,共4間房暖氣),315這個價格是從何而來?是什麼標準?難道是地方官員一口價?想給多少就給多少麼,我賣廢鐵也能賣出這個價格吧。
燒暖氣有一間房,大概有10平米左右,曾經還當過廚房,只賠償100元/間。先不說蓋這間房要花費多少錢,這100塊錢就連一個人蓋房的人工費都不夠。
我家的拆遷標準按每平米幾百元,遠遠脫離了市場價評估,4間北房(正房)只賠償6萬餘元,這6萬餘元能蓋得起來4間房麼?東房西房賠償更少,才300塊錢,這不是明搶明奪麼?
現在就造成這麼一個事實:政府就要花1塊錢買我價值10元或100元的東西,我不同意這個價格,它們就給我斷水,斷電,堵路,偷我,砸我,現在都把我家都拆了,這是政府?這是土匪?我真是不好下結論,說它們是土匪吧,個個都披著官皮,說它們是政府把,這一切事實不就是土匪行為麼?
我們的土地在百姓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以20萬每畝的價格「收回」,現在通過招拍挂的價格是500萬每畝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