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10-06 23:52:58作者:
剛畢業不久的大學本科生擔任數碼專賣店店長,因沈迷網路賭球,4月內輸掉200餘萬元,而後將店內數十臺手機、電腦典當套現,也因此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因涉嫌職務侵佔罪,目前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王某是一名畢業不久的大學本科生,通過自己的辛勤努力,他做到了深圳一家數碼有限公司的專賣店店長。2009年7月起,他開始沈迷於在英國一家網站上賭球,4個月內竟然輸掉200多萬元,不僅把所有積蓄都輸光,還向父母借款50多萬。
2009年11月至12月期間,他利用擔任專賣店店長之便,多次從該店內拿出20臺手機(每臺約價值5000元)和20餘臺筆記本電腦(每臺約價值1 萬餘元)拿到典當行套現,共套得現金10萬餘元,而且還將店內的營業款29600元佔為己有,現金典當所得和侵佔公司的營業款都用以網上賭球而揮霍一空。
2009年12月底,王某向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也為自己的糊塗付出了沈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