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10-11 10:13:12作者:陳寶國
我是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原副食品公司下崗職工陳寶國(聯繫電話:15066039807)。 2010年9月29號早上5時左右,我們遭遇非法拆遷。在住房斷水斷電、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利津縣拆遷改造指揮部雇佣機械,在商務局副局長崔樹功的帶領下,率領行政執法的20餘名城管和挖土機,強行將房內的物品搬走,搗毀房屋,並受到口頭威脅,嚴重侵犯了我們一家人的財產權和生存權。
我家住在山東省利津縣利四路原副食品公司院內,屬於帶院平房,主房是一廳兩臥的平房,另有三間伙房和衛生間用的南屋,組成一個院(院落面積為 137.67㎡),擁有合法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合法產權。2010年5月20日,山東利津縣以棚戶區改造指揮部的名義,發給相關居民一紙通知,規定以住房面積按1:1的比例回遷安置。我家只按46.86㎡的住房面積補償安置,其他房屋及院落估價僅28080元,如需入住超過46.86㎡的住房,要按市場價的價格3000元/平米的所謂團購價格來購買。因補償過低,我們沒有與拆遷改造指揮部簽訂協議,從6月份先是停止子女的工作,扣發工資,8月19號停電(8月21號晚宣告停電),8月29號停水,導致房屋無法完全入住,只能在外邊吃飯,晚間住人。
2010年9月29號早上5點多,在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和口頭通知以及家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由指揮部僱人和機械強行將房內的物品搬走,搗毀房屋,有一輛車沒有來得及開走被我們當場截留,車上裝有屋內部分物品,車號為魯E-39372號(可做為違法強拆的相關證據)。
利津縣政府無視國家法律,與開發商一起置民生於不顧,違反國家相關政策與條例,強拆民宅,已引起了周圍廣大居民的極大憤慨和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