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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宋山木涉嫌強姦一案前日低調開庭。最先向南方都市報指認宋山木的羅雲(化名)出庭作證,宋山木在庭上維持此前說法,稱羅云「自願」、「為了錢」而與他發生關係,羅雲憤而駁斥,後被勸離。
庭審持續一整天,多方說法稱,此案可能不再開庭,羅湖區人民法院或將擇日直接宣判。
閉門審理旁聽席空無一人
今年5月4日,羅雲向羅湖警方舉報,5月3日晚被知名民營教育企業家宋山木帶到羅湖區松泉公寓,遭受威脅並被拍下裸照,身處月經期仍被強姦;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多名女子後向本報稱曾遭宋山木性騷擾或強姦。
9月16日,羅湖區檢察院向羅湖區法院提起公訴,認為應當以強姦罪追究被告人宋山木的刑事責任,羅雲附帶申請民事賠償;事隔一個月,此案悄然開庭,開庭前後均未通知媒體;直到昨天,南都記者才從有關渠道瞭解到前日庭審時的情況。
據悉,按照相關規定,類似強姦案件一般屬於不公開審理性質,此前法院已有相關申明和預估,宋山木一案估計不會公開審理。當日庭審時,媒體記者和市民均未到場,旁聽席空無一人,宋山木被法警押往庭審現場,向公安機關舉報宋山木涉嫌強姦的關鍵人士羅雲亦到庭。
「一想到要再次面對他,就有說不上來的感覺,一方面是氣憤,另一方面是期待」,羅雲昨天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坦言,她曾想過不出庭,但最終說服了自己,在法官來電詢問時確認出庭,「我想,已經堅持了這麼久,還是去看一下庭審會出現什麼情況,可能我的出現能起到比較好的效果。我想看看,這次是不是真的報應到他身上。」
羅雲表示,不公開審理也是她的選擇,「不希望太多人知道這件事,畢竟我至今在媒體報導中用的都是化名;另外一方面,庭上沒有其他人,我也不需要顧忌什麼。」
婦女維權律師為受害人助陣
儘管稱出庭無需準備、發言皆由衷,羅雲客觀上仍獲得了不少支持,兩名擅打婦女維權官司的女律師加盟,指導她出庭事宜。
案發之初,趙玥暘律師為羅雲代理法律事務,因事涉強姦,羅雲後來覺得有些細節難以啟齒,在熱心人士的牽線搭橋下,她轉而聘請了李瑩與郭建梅兩位女律師。
李瑩目前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副主任,曾代理了「京城性騷擾第一案」,並長期關注婦女權益問題;郭建梅是知名作家劉震雲的妻子,曾參與《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起草工作,因15年來長期擔任婦女維權公益律師而廣為人知。
兩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建議羅雲出庭,為公訴機關對宋山木涉嫌強姦的指控作證,這也促使羅雲下定決心面對宋山木。
預計此案將不再開庭
庭審從上午9點半一直持續到傍晚五六點,知情人士透露,控辯雙方就本案唇槍舌劍,針鋒相對,隨後法官宣布此案待和陪審員商議過後再行判決,羅雲在筆錄上簽字後離開深圳。
羅湖法院相關人士透露,經過一整天的庭審後,此案案情基本已經浮出水面,估計無需再次審理,只等待法官最後宣判。但至於何時宣判,目前暫時沒有時間表。待相關宣判過後,法院會向媒體公布詳細的案情資料。
鑒於案件仍在審理中,羅雲及其代理律師李瑩也未對南都記者過多透露庭審過程;律師也表示,此案可能不會再開庭。
目前,羅雲已回到所工作的城市,等待案件結果,昨日接受採訪時心情已平復,「有很多人說我勇敢,我覺得,不能直接這樣說。從那些女孩說的事我知道,他這樣的事做得多了,到了一定的程度,我們一個個地以卵擊石,這塊石頭也不是那麼堅硬了。」
南都記者隨後試圖聯繫山木集團現任總裁李木子進行採訪,遭對方工作人員婉拒。
■庭審現場
遭當庭斥責 宋山木裝從容
案發半年後的再度相遇波瀾不驚。前天早上9時半庭審開始前,羅雲與宋山木幾乎同時進入法庭。
「他只看了我一眼,我一直盯著他看,他沒再抬頭,我倆當時沒說話」,羅雲回憶說,自己頭一回看到了宋山木剃掉鬍子後的模樣,「現在看起來,他的狀態還好,整個庭審中一直表現得挺從容,但我還是感覺……因為我是無愧於心的,他呢,一個人做錯了事,再從容也是有破綻的。」
羅雲簡單透露了庭審的部分細節。
她告訴南都記者,在向法官陳述時,她實事求是地回顧了事件發生的完整過程,與最初向本報敘述時別無二致;而宋山木的回應亦與此前相同。
「雖然我很氣憤,但也在意料之中」,羅雲表示,宋山木拒絕承認自己涉嫌強姦,「他的說法不外乎兩點,一,我是自願的;二,我是為了錢,跟之前一樣。他列舉了一些證據,比如公司員工說他人很好,對他都很崇拜;比如他很關愛員工等。他又一次說,給我買了很貴的治腳氣的藥,還把結算時給我補發的工資說成給我的補償。」
上述說法,早在宋山木被派出所拘留期間,已經通過其公司律師或其他渠道表達,羅雲當時也通過南都進行了回應;庭審中,她也向法官否認了這些說法。
言及庭審時的憤怒,羅雲昨天接受採訪時一度哽咽,她承認當庭斥責宋山木,午休期間,律師和法官均建議她下午不再繼續出庭。
■ 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 22歲女子羅雲(化名)報警稱,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帶到深圳羅湖區松泉公寓,遭受威脅並拍下裸照,身處月經期仍被強姦。
5月12日 宋山木在律師陪同下到羅湖區東曉派出所接受調查。
5月13日 宋山木被刑拘。
5月20日 宋山木被羅湖區檢察院依法批捕。
7月13日 深圳市檢察院提請批准延長宋山木偵查羈押期限一個月。
8月20日 警方偵查完結將案卷材料移交羅湖檢察機關。
9月16日 羅湖檢察院以強姦罪向羅湖區法院提起公訴。
10月18日 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未向公眾開放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