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深圳的大亞灣核電站發生核輻射泄漏事故後23天才向香港媒體公布。香港立法會週二召開特別會議質問有關方面,並敦促建立核電安全通報機制。
香港中電集團旗下負責大亞灣營運的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港核投)週一在網頁上公布:大亞灣核電廠10月23日發生一級「異常事故」,並在當晚召開記者會,通報上月23日例行檢查時發現一條冷卻水系統鋼管出現兩條分別3吋及一條1.5吋的裂紋,但有關管道及余熱排出系統安裝在全密封的安全殼廠房內,不會對電站的運作及附近地區構成健康及環境影響。屬國際核事故級別中第一級(最高為七級),曾在11月2日通報香港政府。
港核投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記者會上對於延遲了二十三天才公開事件的解釋是為免造成公眾不必要的擔憂,如果事事公布,就會變成「狼來了」。「如果事無大小都公布,公眾會不厭其煩,造成不必要的擔憂。」
香港環境局發言人回應媒體查詢稱,是以港核投董事會成員身份收到通報,並即時向中電確定事件無引起輻射、健康及環境後果,也要求中電提高核電站的運作透明度。
週二下午五點,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核泄漏事件召開特別會議,傳召香港中電代表和政府官員解釋,會議全程現場電視直播。
議員何秀蘭會後接受本臺採訪時,批評意外發生二十多天才曝光牽涉層層瞞報,而至今有關方面仍企圖大事化小。「 我對他們的答案非常不滿意,他一直說這是一個小瑕疵,甚至沒有用上裂紋字眼。可見裡面有層層延誤,層層試圖淡化事件,先是大亞灣生產隊伍、然後有香港核能投資公司、香港政府、廣東省核管局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公布,可見緊急應急機制根本不存在。他們淡化事件,我們更沒有信心。公眾已經因為五月那次零級別的事故發表過意見,至今沒有結論,又再度發生。剛才的討論我們才發現,原來大亞灣的大股東是一個中央企業,那麼香港人是不是只有付費的角色,沒有關心自己安全的角色和知情權呢?這個事我們是難以接受的。 」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塗謹申當天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將會進一步敦促建立核能安全通報機制,公眾有知情權及判斷力:「會要求在通報制度上改善,即使比一級更輕微的0級事故,也需要通報。民眾知道基本資料會自行判斷和衡量風險。如果我們政府或者電力公司希望扮演神的角色,替民眾決定應該怎麼做,在現代社會是不行的。」
圖片: 在內地被當旅遊景點的大亞灣核電站。 (網路/記者丁小)
本臺曾曝光大亞灣核電站五月份泄漏輻射,引起香港輿論關注,香港多個政黨要求檢討通報機制。距離香港不足50 公里的大亞灣核電站修建之初,引起香港社會的強烈抗議,1994年投入運行後百分之七十的電力供應香港,其股份分布為香港中電集團有限公司25%,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75%。
大亞灣泄漏事故週二成為多個香港媒體的頭條新聞,而未見大陸媒體有相關報導。
本臺記者週二致電位於深圳龍港區大鵬鎮的大亞灣核電站,詢問上月管道泄漏問題,一名工作人員稱不清楚事件。
港方中電高層港核投發言人介紹時,稱管道滲漏的硼酸結晶帶有核物質,相信每名檢查人員額外吸收的核輻射量不多於兩毫希,相等於同一時間照二十次X光的輻射劑量;而環保組織綠色和平香港的項目主任引香港核輻射管理局指,一名普通人一年不應吸收多過一毫希輻射,認為檢查人員已增致癌風險,批評通報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