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遷條例草案 政府溫柔的拆遷?(圖)

作者:葉修 謝德潤 發表:2010-11-2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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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阻止強制拆遷的婦女被城管隊員擋在現場外圍

【看中國記者葉修、謝德潤綜合報導】中國境內政府包庇開發商聯合強拆事件頻發,而法制晚報於11月23日報導,新拆遷條例草案經多次修改後,可能於近期內公布,草案內容說明行政強拆將被取消,並規定強拆僅得以政府為主體。然而,號稱保障人民的《憲法》、《物權法》在中共統治下都無法有效實行,新拆遷條例草案的效果究竟如何,引發媒體和網友熱議。

政府與人民的對抗

拆遷悲劇在中國頻頻發生,受強拆的人民往往因補償費落差過於懸殊而導致悲劇的發生。地方政府夥同開發商常因巨大的開發利益而強拆人民房舍,拆遷部門皆以「依法」進行(拆遷)為理由,而進行強制拆除。但弱勢的人民應該也有《憲法》、《物權法》賦予的權利,但在人民權利與政府的利益對峙下,哪一方是常勝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表示,「在推土機和人的對峙中,往往推土機佔到了上風。」

取消行政強拆 透過法院制衡?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瀋巋教授證實,新版草案已取消了行政強拆。瀋巋說:「在強制拆遷問題上,由法院來制約和監督政府,是應有的平衡。」一般民主國家採取三權分立,即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而在無法相互獨立,甚至在權大於法的社會結構當中,法律的效力相對是有限的。網易網民發帖表示,「法院是聽老百姓的還是聽政府的呢?地球人都知道!權大於法的問題不解決,什麼都沒用,物權法都不管用,條例就能管用?!」

強拆主體改為政府 球員兼裁判?

草案規定未來強拆主體僅為政府,美國《華爾街日報》評述表示:「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徵用,作為‘賣方’的政府是一定會參與其中的,這種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身份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政府失靈’。」根據曾親眼目睹強制拆遷的民眾表示,「以前政府不是拆遷主體嗎?哪一個地方的拆遷不是政府發布公告的!只不過手套換兜子,現在明定政府可以直接拆遷!城管打著政府的旗號比打著開發商的旗號實施拆遷更牛逼,更野蠻,更有恃無恐!政府比開發商溫柔麼?」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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