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城管在檢查亂擺攤現象時,與一名賣糕點的阿婆發生衝突。受傷的阿婆說,3名城管想收她的攤,她不讓,於是就被他們打傷了。但當事城管否認打人,他們自稱「始終沒有動手」,而是阿婆用凳子把他們打傷了。
阿婆自述,她在菜市場賣高點歸家,途中遇到熟人要糕點,那就將自行車攜帶的剩下的糕點包裝與熟人,地點在泉州一糕點店門前,不了被巡查的城管發現發生衝突,阿婆說,此時,3名身著城管制服的人過來,動手想收她的東西。她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執。由於她一直護著箱子,其中一個較胖的城管就在她頭上捶了一下,她覺得有點暈就鬆了手。接著,另兩個城管又想收她的秤桿,還用腳踢她的箱子,她就過去抱住其中一個人的腳,又被推倒在地上。之後,她暈乎乎地被送到醫院。
目見證人說,他們看到城管打了阿婆的頭一下,拉扯中還把她推倒在地,於是就打電話報警。
醫院醫生說,饒阿婆的頭上有一個腫塊,頭部輕微腦震盪。
這些證據與阿婆自述吻合,也許阿婆真的在城管們不允許的範圍內有過停留,但阿婆被打的事實存在。
來自三位20多歲城管的聲音是,他們3人看見饒阿婆的攤子擺在人行過道上,明顯違章,就過去勸導,「但勸了3次,她都不聽,最後一次還動手推我,用木凳子打傷了我們3個,但我們始終沒有動手」。 3名城管還將身上的傷痕指給記者看。記者看到,蔡軍龍的肩膀上有幾條傷痕,而董文義的腳踝上也有一個傷口;蔡昌陽指了指頭部,說傷在了頭上。他們說,被打傷後,他們就到醫院去檢查。但當記者提出看病歷時,他們說要到下週一才能拿到。
這段文字敘述,令人不解的是,一個區區外傷的病例,竟然需要多天之後才能拿到,令人懷疑,屆時拿到的是什麼?小夥子們的表述也間接證明了阿婆敘述的正確,他們傷的位置,和城管執法「暴力」位置吻合。肩膀上的的幾道傷痕,賣糕點的阿婆已經62歲,足見阿婆的神勇,要是拿著木凳還擊,沒有把頭打爆真是城管的萬幸;腳脖子處的傷痕,未必不是踢阿婆木箱是的意外傷害。
不僅如此,城管一出事不是臨時工就是泉州的協管員,這些穿著城管制服的打人城管,不管他們的真實身份如何,在外他們代表的就是城管在執法,不能因為他們有過錯,就用他們的真實身份來搪塞過關,事實上城管也習慣了用這種方式來遮羞掩飾,另一方面城管簡單粗暴執法屢屢上演,泉州城管暴力打人尤其不可原諒的是,他們是在福建有關部門出臺對小商小販管理新要求之後發生的惡劣執法行為,可以看出我們一些部門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力,對上級文件精神、對法律法規缺乏敬畏,到了何種程度。
因此,62歲阿婆咋神勇「打傷」三位20歲城管佳話,不能不了了之,打人的人要受處理,縱容打人的人和制度也應該受到處理,不然城管的惡名還會死要揹負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