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世界》裡的冉阿讓,偷了一塊麵包,被判刑5年,4次逃跑,共加刑14年,累計刑期 19年。但是,雨果認定的悲慘世界對於中國人還不算很悲慘。本文的主人翁楊繼年,年僅11歲,什麼都沒偷,卻被判10年刑,4次逃跑,加刑24年,累計刑期34年。
當初是,楊繼年的哥哥偷了一隻羊,被判刑10年,全家七八口就都跟著成了「偷羊賊家屬」,管制勞動4年。因受不了國家煽動組織的群眾批鬥,偷羊賊家屬舉家外逃。黑天半夜,11歲的楊繼年迷路失散,轉回家中,被警方抓獲,稱他是反革命偷羊賊,關進牢獄,判刑10年。其判決書稱:楊繼年,又名楊志遠,男,11歲,內江縣人,貧農家庭成分,盜竊出身。
1963年的加刑起訴書稱楊繼年18歲,推算回去,楊首次判刑時(1958年)應為13歲。1970年的加刑判決書稱楊21歲,即意味著1958年進監獄時楊僅有9歲。不管是11歲、13歲還是9歲,楊離成年都很遠,都屬於少年入獄。至於出現三個彼此矛盾的年齡,是法院瀆職的明證,悍然將一位少年判刑則是明目張膽的殘暴。
花樣翻新的酷刑,死去活來的種種毒打,土手銬,幾十斤重的腳鐐,假槍斃,陪殺場,槍一響潑半臉半肩紅白腦漿渣子,嘴裡打麻藥塞棉花,嚴防臨刑呼喊「反動口號」,打斷肋骨並撬嘴塞大糞以檢驗是否裝瘋,被關進懲罰小號,不放風,不洗澡,不用筷子,像畜生一樣鎖在黑暗中長達四年!
楊繼年如何能在四年小號黑牢後重返人世?也許全憑他11歲入獄練就的童子功。還有,讓我們再來看看當時楊繼年的即興式「逃跑」吧:毫無預謀,從審訊室拔腿就跑。本來這不是那種我們一般稱之為逃跑的行為,而完全是一種應該送醫治療的精神現象。但沒有醫生,唯有士兵「趕鴨子一般」追攆。「我抵攏牆了,九米高,牆頭拉了幾道電網,我向後退幾步,再俯衝,一次又一次跌觔斗,一次又一次上竄下跳。腦殼撞大了,渾身血口子,哨兵懶洋洋地拉槍栓,鳴槍示警。」夠了,貓捉老鼠的遊戲到此該收場了!卻不是,雙方都興猶未盡。瘋狂了的楊繼年繼續喊叫著跳躍,一次又一次撞向那九米高的大牆,「哨兵射擊了,左一槍,右一槍」,等楊繼年舞蹈得力竭命盡,虛脫倒地那一刻,「那些追捕的解放軍戰士才笑嬉嘻地圍上前,問我:'逃夠沒有?'接著拳腳如雨點落下來。」
寫到此,我不禁深情地懷念起《悲慘世界》的反面角色,那位跟蹤冉阿讓、迫害孤女寡母的警官沙威,其一舉一動是何等紳士呀!
楊繼年忘不了他被抓進監獄時鄉鄰們的掌聲。警察先拽過他雙手上銬,卻不料手腕子太細,銬不住,就用麻繩捆,11歲的楊繼年嚇得哇哇大哭。警察宣言道: 「哭死駭不倒人民政府,無產階級江山是鐵打的!」圍觀群眾都鼓掌歡迎,喊:「整得好!」楊繼年賴在地上不走,警察就把他攔腰夾在腋下。「我邊哭邊蹬腿,姓肖的警察穩不住,毛了,罵聲狗日的,把我橫擱在膝蓋上,噼裡啪啦打屁股。周圍群眾都被惹笑了,幾個民兵笑得連步槍也背不住。警車停在村口大路旁,同村人像過年一般熱熱鬧鬧'護送'我上車。」
這一去就是34年,真正是闊別了。再回來就應該是賀知章的詩境了吧?「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太自作多情了!
冉阿讓出獄後改名換姓,發財成了大富翁,還當上了市長。我們的楊繼年卻沒有冉阿讓幸運,他的出獄只意味著生不如死的下半生的開始。
闊別34年後,楊繼年回到家鄉,父母、兄嫂、姐姐、侄兒、侄女等一大家人都已在那場大飢饉中死絕。他殘著半邊身子,一腳高一腳低在村裡晃蕩了幾個來回,不見兒童來「笑問」,卻來了一夥人抓賊。楊繼年自證身份,村長不信,叫幾個老人來確認,然後說:「耕地和宅基地早按人頭分給各戶了,你家又死得連毛都不剩,你一個孤人挂靠在哪兒?我拿啥子安置你?」
楊繼年哀求說:「無論咋樣今晚你要給我找個住處,能遮雨避風就行。」治保主任說:「你到底滾不滾?」楊繼年熱淚橫流,叫喊道:「我滾不動,我要去你家端碗。」
治保主任叫來幾個人,把他扔出村口,還順手塞過一隻破碗說:「這是我家看門狗老黃用的,免費送給你。」
鄉書記說:「一個大活人還叫尿憋死?楊家沖生不了根,你就回監獄嘛,你在裡頭混了三十幾年,那才是你真正的家,說不定還能娶上個女犯人呢。」
楊繼年問:「你開玩笑嗎?」
鄉書記說:「跟你這種人有啥玩笑可開?你回監獄吧。」
於是鄉政府給楊繼年開了回監的路條:「原我××市東興區鳳天鄉楊家沖村二組村民楊繼年,因勞改釋放,現家裡無一親人、財產等,所以無法生活。根據本人技術特長,故介紹前來××市第一監獄做工。望貴處給予支持,特證。」
走投無路的楊繼年,一路乞討著走回到監獄,「轟地雙膝跪下」,懇求入獄。「我鼻子一酸就嚎啕大哭,監獄折磨我大半輩子,但此刻,高牆、電網是那樣親切,我真想長一對翅膀飛進去,我的監舍,我的雙層鋼架床,躺在上面,至少有一個房頂遮著,至少沒人攆你,至少還算暖和。」
楊繼年恭敬地「雙手呈上鄉政府的路條」,並訴說了自己「重返監獄、誓把餘生貢獻給祖國的勞改事業的強烈願望」。監獄方面也對他很有感情了,但他牢已坐夠,戶口已遷回原籍,愛莫能助。獄方打電話開證明要求地方政府安置,把球踢回去,但地方政府仍然拒絕接收,稱「再上門糾纏就打斷你狗腿」。此時的楊繼年,右手右腿已經殘廢,要再打估計就是左面的狗腿了。
當楊繼年再次手捧鄉政府的路條回到監獄時,監獄也對他恩斷義絕了,繞大牆轉了一星期也無人理睬。
他到省裡告狀,勞改局再次「介紹」他回鄉。小小的鄉政府橫蠻依舊,終於把楊繼年逼成「上訪作家」。「從市、省到中央,幾級公檢法,還有全國人大、國務院信訪辦、省政府,我見廟就遞申訴狀。看來,還得告十年狀,這條道走到黑了。」
楊繼年是良善之輩,經常心懷感激地回憶起「坐牢的唯一好處」,那就是為了寫認罪揭發材料,人人都必須學文化。「我兩三年就脫掉文盲帽子,不用求別人幫我寫申訴了。這床底下,這幾口紙箱和麻袋裡都是我的傑作,從十幾歲到如今,40多年,我寫的申訴材料能把人淹死。我無家無室,一條老光棍,所有財產就是申訴。」
楊繼年寫了幾百萬字的各類申冤材料,堪稱世界上創作量最大的「上訪作家」。兩年前,他終於含冤而死,這幾百萬字所記述的荒唐與殘忍,就成了留給我們的遺產。
最後當了市長的冉阿讓居然大字不識,而共產黨的牢房竟然把楊繼年從文盲變成「作家」;冉阿讓因持假釋出獄的「黃色身份證」而不能就業,在中國,所有的楊繼年從出生起就持「農村戶口」,嚴禁脫離農奴地位。
出獄後的冉阿讓偷了米裡哀主教的銀餐具,旋踵被警察拿獲,主教稱那是送給他的禮物,還問他,那一對最值錢的銀燭臺為何忘記拿走?冉阿讓深受感動,自此開始自己全新的生活。在楊繼年所遭遇的現實中,沒有那樣一位主教,更沒有那一對慈悲的銀燭臺。
在我們的故事裡,永遠不會有米裡哀主教,永遠不會有那一對慈悲的銀燭臺,永遠不會有良心發現而投河自盡的沙威警官。親愛的雨果,如果沒有這一切,你拿什麼來構造你的「悲慘世界」?
我們現在的故事是這樣的了:「冉阿讓」沒有偷一隻羊,判刑10年,四次加刑共24年,累計刑期34年。出獄後,他沒有盜竊,當然米裡哀主教大人就沒想起來送他一對銀燭臺,而送他一隻狗碗,並勸慰他重返監牢。
「冉阿讓」不想發財更不想當市長,而是乞討著走回監獄,流著淚向「政府」傾訴自己「誓把餘生貢獻給祖國的勞改事業的強烈願望」。晚年的「冉阿讓」流落巴黎以乞討和上訪為生,同時進行篇幅浩繁的開放式史詩寫作:《我沒有在11歲偷那只永難消化的羊》。
他常常構思小說中自己的結局,說:「我與這個社會有太多的賬沒算清,哪天感覺自己不行了,就提前去買10公斤炸藥,10支銅雷管,1公斤鐵沙子,用四副電瓶接起引燃……」如果實現了,那就是行為藝術結尾。
惜乎沒來得及,在小說之外的真實世界裡,「冉阿讓」死於一次偶然的火災。--如果是這樣,親愛的雨果,你如何來寫你那部充滿詩意的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