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適齡男女不結婚怎麼辦?罰款!

發表:2011-01-0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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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國婚戀調查報告》顯示,如今的「剩男剩女」未婚的主要原因是:社交圈子太窄、不夠積極主動、工作太忙。

古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才是真正的「奼女」。按今天男女婚戀的「純自然」狀態,如果沒有家國的干預,豈不是要老死閨中?

在古代,男婚女嫁不僅關乎人們的生理需求和社會穩定,更關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國的持續發展。既然是家和國的大事,男婚女嫁就不僅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而且,「媒妁」不僅僅是來自民間。

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周禮》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這也許真起了「示範」作用,不然到了三國時期,也不會把「媒官」設到交趾、九真等邊疆地區。據史料記載,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發執照,儼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闆。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歷代以媒人牽線、家長包辦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國大事,政府也就往往會進行干預,出些「奇招」。

「奇招」有哪些呢?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踐命令男子二十歲而娶,女子十五歲而嫁;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而娶,女子十三歲而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歲而娶,女的十四歲嫁人。二是處罰。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譬如,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對於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也要處罰。

帝王為何如此積極地要求適婚男女及時成家呢?你想,適齡男女都不急著結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靠誰啊?你不急,皇帝急!而且,古代一直就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後,陰陽調和了,人心才安然,社會才穩定和諧!

男婚女嫁歷來就是家國大事。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良緣,還有待於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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