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沒有在《京都協議》上簽字,因為美國認為《京都協議》解決問題的具體手段是不正確的,而不正確的手段是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的。在今天的節目裡我們來談談美國與《京都協議》簽署者們的第二條分歧——森林。
眾所周知,森林有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可以大幅度地、最經濟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京都協議》承認森林面積可以折算成二氧化碳減量的成績,但只承認1990年以後所種植的森林,以鼓勵植樹造林。這當然是有道理的,但美國則要求1990年以前就存在的森林也應該算數,這就形成了分歧。
一個國家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實際上類似於一個收支狀態,工業生產能力越大,排放的二氧化碳越多;森林面積越大,吸收的二氧化碳越多。《京都協議》限制了工業生產總量大的國家,但並不一定鼓勵了森林面積大的國家。首當其衝,覺得不公平的國家就是美國。
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大,該罰。但美國森林面積很大,卻沒有受到應得的獎勵。因為《京都協議》雖然承認森林面積可以折抵溫室氣體排放量,但特指1990年後種植的森林。森林和農地面積極大的美國,自然覺得很受打擊。
在這個老林子、新林子的分歧上,與中國相近似的國家,傾向於《京都協議》的立場。因為這些國家老林子基本砍光了,造林當然就很有潛力。而日本、俄國一類的國家則傾向於美國的立場。
俄國原始森林面積極大,而日本森林覆蓋率很高,出死力也增加不了多少森林面積,甚至根本就不可能有1990年之後的新林子。也就是說森林保護得最好的國家要受罰,而把森林砍伐殆盡的國家反而可能撈到好處。這也是美國不願意簽署《京都協議》的原因之一。
在 2000年11月下旬的海牙氣候會議上,這個森林問題仍然是邁不過去的一道坎。會議延長一天,仍相持不下。這個老大難分歧終於使海牙氣候會議宣告破裂。雙方互相指責,大會東道主荷蘭環境部長普龍克和英國代表副首相普雷斯科特,都在不同程度上支持美國,但受到一些國家的激烈批評。
在後續的國際會議上,日本、澳洲、加拿大和俄國堅持美國所提出的森林和市場二原則,多數國家代表極為不滿,甚至罵它們四國是「四國幫」。
十來年過去,森林原則和市場原則一樣,在激烈的爭論中逐漸被國際社會所接受。這一次坎昆會議上,森林問題再次成為熱點。發達國家還是希望通過市場機制保護森林,但發展中國家則堅持要建立綠色氣候基金,直接分錢。
為了達成協議,發達國家作出妥協,同意建立綠色氣候基金,出錢援助窮國保護森林。不發達國家要求在2020年以前每年籌款一千億美元,發達國家覺得這個數字實在是有點兒太大了,但最後還是作出了承諾。
雖然坎昆會議尚未用條文把森林和市場聯繫起來,但是森林面積所折算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額度,也叫做碳信用額,早已經開始在國際市場上自由買賣。誠然,美國所提出的森林原則尚未被坎昆會議所接受,但經濟規律不可抗拒,森林與市場相聯繫,必將成為國際氣候協議的基本原則。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