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0•30」拆遷血案昨天(1月24日)在太原中級法院一號庭開庭審理,當地政府派出了手持90式自動步槍的特警在法院門口戒備,氣氛緊張。據報導,被指控為強拆「指揮者」的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隊長當庭指證,晉源區副區長計建中和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是直接的幕後指揮者。
據今天的《南方都市報》特派太原記者紀許光的報導,庭審中,被太原市檢方指控為強拆「指揮者」的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隊長武鵬飛當庭指證,晉源區副區長計建中和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是直接的幕後指揮者。
2010年10月30日凌晨,包括高海東、張俊奇、李彥忠在內的40-50名「保安」分四組手持鎬把、磚頭來到太原市晉源區金勝鎮古寨村。
這群保安事先明確分工、並約定撤退方式,他們兵分多路闖進村民武文元和孟富貴的家中,對這兩家農戶進行強拆,導致一死一傷的慘劇。屍檢報告清晰地記載,受害者孟富貴的頭骨被砸碎成11塊。
庭審中,第一個上庭陳述的「指揮者」、保安頭目武瑞軍起身,向受害者孟富貴的兒子,復旦大學博士生孟建偉三鞠躬,表達歉意。更為戲劇性的一幕出現在法庭對武瑞軍的法庭調查過程中。
身為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保安大隊隊長的武瑞軍,明確對檢方的指控提出異議,武瑞軍稱,當晚實施這一拆遷任務的保安公司確係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並非起訴書所稱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
不僅如此,他還向法庭當庭供述了身為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現已被免職待查)以及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在此過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和諸多內幕。
武瑞軍說,可以證明保安公司與晉源區公安分局有關係的,除了上班所需的指紋識別、工資條、會議記錄外,在晉源區公安分局一樓的辦公室裡,該局還為他安排了專門的辦公桌。
根據他的供述,「10•30」拆遷血案發生前四天(10月26日),晉源區「濱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揮部」召開了一次「拆前」工作會議,武瑞軍提議首先對孟富貴和武文元兩家進行強行拆除。提議隨後得到計建中和張興旺的同意。
武瑞軍還當庭指證,打死人後,當天早上6點左右,身為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的張興旺曾致電他,並明確表示將給予武瑞軍20萬元資金「善後」。
此後,武瑞軍、張興旺副區長計建中以及與濱河西南延工程拆遷公司負責人李根虎等人在區政府辦公室商討「善後」事宜,謀劃了攻守同盟,試圖「找兩個人出來頂罪」,直至武瑞軍被警方叫走並拘捕。
武瑞軍還指證說,10月31日下午,他應晉源區公安分局一名劉姓警員要求主動趕至警方處時,竟遭到遭到持續了兩個小時的毆打,而警方要求其「承擔全部罪名」。他表示,「被打得實在沒有辦法了,他只好就範。」
武瑞軍在反駁檢方指控時甚至反問:「如果沒有領導指示,我們怎麼敢冒然出手?」為取信法官,武瑞軍當庭向主審法官提出,被送到看守所時,在例行的身體情況登記表上,有自己的傷情記錄。
根據武瑞軍等人的當庭供述,孟建偉的代理人李勁松和劉亞軍律師明確向法庭提出,身為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和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是此案直接的幕後指揮者。
孟家的委託人曾要求公訴機關迴避。他們稱,檢方起訴書對整個事件幕後策劃者和利益人隻字未提,涉嫌對有關方面進行包庇。而檢方對相關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指控有誤,「從行凶者明知鎬、磚頭能物品砸向受害人要害部位可能要人性命仍實施了侵害行為的情況看,這種犯罪是典型的故意殺人,而非故意傷害。」
他們的申請被法庭駁回。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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