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前市委書記羅蔭國因職務犯罪,經廣東省檢察院報請省委批准,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具體的事實,是他收受某私人老闆人民幣25萬元、港幣 230萬元的賄賂。沒有經過「雙規」,直接「一步到位」被廣東省檢察院刑拘。國土局局長、茂港區委書記鐘火明、茂港區常務副區長譚偉華也已被帶走,茂名官場的震動還在持續。這個把市委書記拖下水的神秘「私人老闆」究竟是誰?
瞭望東方週刊報導,這都與一個名叫柯國慶的商人有關。茂名一位官員指出,柯國慶有茂名市「地下組織部長」之稱,他已經玩轉了幾個廳級領導。在羅蔭國落馬之前的1月中旬,柯國慶被逮捕。
1992 年至1993年間,集體所有制企業茂南二建公司依靠職工集資、銀行貸款和購地戶的數千萬購地款,經電白縣政府批准,徵用了電白縣羊角鎮南香管區約1000 畝土地,並將其中大部分轉賣給近700戶購地戶。1994年12月,正在建設的工地被勒令停工,購地戶開始上訪。而在「爛尾」的這段時間裏,地價逐漸漲了起來。茂南二建因為內部原因也資產重組、改製成為私營企業。
柯國慶於2002年讓他小弟柯國新當法人代表,並偽造欠條,憑藉此欠條,拿下價值至少數億元的土地。但部分土地早就賣給了680戶小業主,造成一女二嫁。
報導指出,2008年5月,茂南二建原最大股東柯萬才找到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請求主持公道。據柯萬才的描述,當時羅蔭國說:「這個柯國慶,拿了好處還要功名,做了婊子還要立牌坊!」並讓他保留證據,有朝一日要站出來維權。不久,他就指示讓茂名中院處理這件事。
誰知道,常務副市長楊光亮也向法院做了批示,要求法院不要撤銷。柯萬才指出,柯國慶大概覺得楊的批示肯定沒有羅的份量大,於是就找到羅蔭國。結果,羅打了電話給中院,要求暫停撤銷。
報導指出,2009年,柯萬才蒐集到一些證據向幾級公安部門分別報了案,內容涉及柯國慶等人非法侵佔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報警之後沒多久,被舉報人那邊沒有任何消息,柯萬才卻被檢察機關抓了起來。簽字批捕他的,正是幾個月後被官方通報因「抑鬱」而跳樓自殺的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先進。
就在柯萬才被關進去之後一個月,事情又起了變化。2009年10月,楊光亮因牽涉到陳紹基案被「雙規」,緊接著,國土局局長李邵、刑警支隊長程彬相繼被抓。柯國慶在聽到風聲後,主動交代了行賄的事實,然後就被放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