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在預期之中,又多少有些意外。2月16日,北京房地產調控十五條的出臺,被稱為最專業的一次「精確打擊」,尤其對於外來人口必須憑藉5年納稅證明的條款,成為若干次地產新政以來,最具操作性的一項指令。
毫無疑問,北京限購令已經把山西煤老闆、浙江炒房團等諸般代表熱錢的團體,一刀剔除於界外,北京的房價被熱錢圍逼,從而節節升高的「跳價」現象,必然中止。但是與熱錢一起被劃出界外的,是在北京有著正常工作生活需求,但卻拿不出5年納稅證明資格的人群。這個被劃出界外的人群,佔購房群體的30%,還是50%,並無確切數字,但從北京流動人口已將近千萬的水準看,這個人群並不是一個小的數目。他們在3年或者5年以後,才具購房資格,那麼屆時的房價是什麼水平呢?
當然,北京十五條並不僅僅是限制購買,還在限制定價,「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在對商品房的購買及價格進行干預的同時,「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實際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住房體系。」這些表述自2006年恢復住房保障體系構造以來,一直是各級地方政府高調宣稱的工作目標,但是近5年來,地方政府建造保障房出資意願薄弱,以及分配對象不透明,卻屢為社會指責。
深圳「僑香村」7000套高檔住宅分配「公務員」風波未平,雲南鶴慶廉租房分配又被曝出污點,607套廉租房申請者中不乏衛生院長等身居高位之輩。CCTV新聞1+1的評論這樣描述保障房的分配現狀:「從去年到今年,從北方到南方,從東部發達地區到西部欠發達地區,瞞報、騙購、作弊、違規,圍繞保障性住房分配暴露出的一系列缺陷已經成了一個全國性的問題。」
加大保障房供應,與抑制商品房售價之間並沒有成為此消彼長的關係。保障房多了,就會對商品房售價造成衝擊?這個因果關聯,隨著時間推移,越發不令人信服。但另一個因果關係卻變得越來越清晰,那就是基於對通貨膨脹的強烈預期,把銀行的現金變成不可移動的房產。這意味著,如果數年前是流動資金在推高房價,那麼當下的情形則是,即便沒有熱錢,普通居民對於商品房的購房意願也在快速增長。
這意味著被北京十五條劃出界外的外地人,在他具備了納稅資格的數年後,房價或許早已到了「雲深不知處」的境地。而這一切是因為他沒有北京戶口。北京十五條發布之後,被深棕色塑料外殼包裝的戶口簿就激發出了這樣的想像:「買不了房的外地人,先跟一個北京人假結婚,然後貸款買房,再離婚,他收房款1%作為安置費。順利的話今年可以結6次婚,娶6個媳婦。末了他感慨:做北京人,太幸福了。」
顯然,抑制房價、保障房公平分配,是此次地產新政題中應有之義,但在一次又一次的調控和隨之而來的利益互博中,政策的本來目標卻一次次偏移。行政干預因為沒有經過充分的公平博弈而具有相當的片面性。如北京十五條,列出了諸多好的政策目標,但依據的卻是計畫經濟體系中遺留下來的惡的「戶口機制」。
即使限購、限價的城市,房價不會瘋狂上漲,但是資金壓力卻會蔓延向任何一個還沒有限制的角落,那麼接下來是60個城市限購,還是100個城市限購?為什麼我們沒有一個對於房地產長久制衡的機制呢?毫無疑問,長遠目標的規劃,將因為我們的短視,而給真正的轉型帶來更多的變異與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