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3-16 15:37:07作者:
據義大利報導,持有長期居留年齡在六十五歲,並在義大利生活居住十年以上者,可以享受義大利法律規定的養老金、退休待遇。最低金額為450歐元以上。
義大利法律規定,凡是本國公民也包括外國移民,女性年齡在六十歲以上,男性年齡65歲以上,拿本人身份證在義大利當地政府,都可以申請、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和退休金。
截止2011年為止,單單養老金一項每個人最低金額為450歐元,一般都在450至650歐元之間。
若領取退休金,凡是65歲以上都可到當地勞工局尋查你在義大利期間工作時所交的工資稅,按照稅比領取一定的退休金。傷、病、殘者也根據不同的情況,到當地政府出具義大利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可以領到不同數額醫保金。
一直以來,義大利(歐盟各國)有很多有利於外國移民的法律法規。但是,生活在義大利或者歐盟國家的多數華人華僑不瞭解許多相關法規,或者是一知半解。比如,許多華僑持有長期居留者在義大利生活了一輩子,最終告老還鄉回國休息了,沒有去領自己應該得到的那份養老金待遇。日前義大利勞工部副部長皮埃羅特別提到:「外國移民許多人忽略了多項待遇規定,尤其是華人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