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5-02 00:29:40作者:
上海市政府前日對「染色饅頭」事件作出處理,沒有一名監管者移送司法,只有四名官員受到行政處分,所謂嚴肅處理連隔靴搔痒都算不上,遑論以儆傚尤。當局雷聲大雨點小,要使中國人民重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恐怕遙遙無期。
這次被處分的「染色饅頭」責任者,最高官職僅為寶山區質量技術監管局副局長,被記大過;另外三人分別撤職或記大過,涉及銷售的超市董事長、總經理受到警告處分。 數十萬隻饅頭被摻了違禁食品添加劑,對百姓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其性質和下毒沒有什麼分別。要說責任,無良商人固然可惡,但監管部門也罪責難逃,要不是當官的睜眼閉眼,或暗中相助,無良商人膽從何來,「染色饅頭」又如何能突破層層監管走入超市? 不用重典 何以治亂 諷刺的是,東窗事發後,做饅頭的抓起來,賣饅頭的抓起來,管饅頭的卻安然無恙,什麼記過、警告,不傷筋不動骨,連黨紀都不祭,風頭一過,好官依然我自為 之,這跟酒席上的「罰酒三杯」沒有分別。對監管失職者講仁慈,就是對人民的犯罪。誠如有網民所言,有的人害了一個人,被判死刑;有的人害了一批人,只記了 個大過。 最近事態表明,中國食品安全危機重重,已到了臨界點。治亂世用重典,當局要收拾殘局,非用霹靂手段不可,該抓的要抓,該判的要判,尤其對監管失職的官員, 一定要從嚴處理,不能手軟,守土失職,必須就地免職,永不錄用。否則,如按上海查辦「染色饅頭」做法,表面氣勢凌人,從市長批示到緊急清查,其實不過是「 撤一兩個官員,抓三四個責任人,停五六天業,罰七八萬塊錢」,名副其實走過場。 罰得重,罰得傾家蕩產,才會長記性;罰得輕,罰得不痛不痒,還不如不罰。一九九二年,美國一名退休女工在一家快餐連鎖店買了杯咖啡,在車上加奶和糖時燙傷 皮膚,在植皮手術後,其家屬以咖啡過燙為由要求店方賠償醫療費、護工費等計兩萬美元,後者同意支付數百美元「安慰費」,但案件最終以店方賠償二百八十萬美 元而收場。 其實,對食品安全監管者問責的真正意義,就是要有足夠的阻嚇作用,令失職者身敗名裂,甚至傾家蕩產,否則何以治亂,何以治吏,何以讓商人流著道德的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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