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5-16 17:41:20作者:
「以眼還眼」 (網路圖片)
據外媒報導,當地時間14日,按照伊朗法庭的判決,一名32歲的當地女子將向一名男子眼睛滴硫酸,以懲罰該男子潑酸導致其毀容及失明。
2004年,馬吉德(Majid Movahedi)在跟蹤其大學同學阿米娜(Ameneh Bahrami)幾個月後,在一個公交站向她求婚。遭到拒絕後,他把硫酸潑向了阿米娜的眼睛,導致其毀容、失明,並接受了19次手術。
案發後,法庭判決馬吉德賠償阿米娜約1.9萬英鎊,同時入獄。但阿米娜拒絕賠償,而是要求讓對方也嚐嚐她6年多以來經受的痛苦。
當地法庭按照「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古老司法規定,同意了阿米娜的請求。
根據判決,14日,馬吉德將在德黑蘭一家醫院接受麻醉,然後阿米娜把硫酸滴進他的眼睛,每隻眼睛20滴。
阿米娜13日表示,馬吉德的母親給她的父母打電話,請求寬恕。「她說如果能保住眼睛,馬吉德將永遠為我做事。但是現在晚了」。
判決在伊朗引起巨大爭議。由於堅持「以眼還眼」,阿米娜受到了死亡威脅。她表示,警察已經警告她不要獨自上街。「我的父母嚇壞了,他們認為判決是錯誤的」。
報導稱,在判決執行前,阿米娜還可以改變決定。但她13日已經表示:「我很高興。6年了,正義終於來到。但我們都是輸家,因為我們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