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裡,不知從那一天起,我開始關注那些因腐敗而落馬的官員的學歷背景。當下,許多官員的名片上,常常拖著碩士、博士之類的學位,甚至還掛著教授、碩導、博導等稱號。我吃驚地發現,有不少腐敗官員都持有那些中國名牌法學院授予的「在職研究生」學歷。
比如,剛剛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許宗衡的履歷表明,許宗衡在1994年7月-1996年8月擔任深圳海天出版社社長、總編輯期間,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用今天時髦的話說,他的學歷屬於「在職法律研究生學歷」。
大概是個偶然的巧合,確切地說,許宗衡市長和我學的是同一個專業:民商法。在法律專業中,民商法並不容易讀。我八十年代初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民法專業時,感到學習壓力很大,看專業書、強化外語(包括第二外語)、翻譯並精讀經典原著、外出調研、寫畢業論文,總覺得時間不夠用,我和同學們幾乎總是把星期天當成「星期七」在用。許宗衡當時身兼要職,正在日以繼夜地為出版社扭虧為盈操勞不停,能有多少時間來讀書、應付課程、考試和寫學位論文呢?
更有趣的是,1998年秋天,筆者和許宗衡在深圳一宴會上相鄰就座,有過一面之交。我當時曾主動告訴許先生,我的專業是民商法(我當時並不知道他的學歷背景)。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許宗衡對我提到的這個專業名稱竟沒有任何反應。憑藉一個普通人的想像力,都不難覺察到,許宗衡這個學歷有點兒可疑。
原來以為,腐敗官員們只是對金錢美女感興趣,沒有想到他們對大學校園裡的學位甚至職稱也感興趣。這些年來,海內外以各種廉價方式出售給官員的學位主要是兩種:法學和經濟管理學。其中,在國內官場裡,擁有在職法律學位(碩士或博士)的領導為數眾多。千龍新聞網曾有報導說,三年前,河南某縣官場就「人才濟濟」,從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到鄉長、派出所長,遞上來的名片大都印有「法學碩士」、「經濟學碩士」名頭。可是,這個縣儘管有那麼多高學歷高學位「人才」,但至今還讓全縣100多萬群眾戴著「國家級貧困縣」的帽子。
突發奇想:官員們進法學院的很多,倒真的很少聽說有官員們進醫學院讀學位的。寫到這裡,人們的思緒不由地會鏈接到十幾年前賀衛方教授那篇引發強烈關注的《復員軍人進法院》一文。賀衛方在該文中曾大膽發問:復員軍人為什麼被安排進法院而沒有進醫院?法學和醫學難道不都是與人命相關的職業嗎?今非昔比,如今復員軍人進法院已經不那麼容易了,但在職官員們進法學院倒是成了一道新的風景。說到底,我們的社會(包括法律人自身)還是太沒有把法律科學當回事兒,和醫學相比較,我們的法學門檻還太低、法學課程還太幼稚、法學論文還太容易抄襲、法學學位還太廉價。
近十幾年來,官員們的學歷年年躍進,文憑逐浪攀高。官員們喜歡讀書,本是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可是,我們今天所見所聞的事實則大相逕庭。很多官員平時並不熱衷讀書,或忙於事務工作無暇讀書,但他們卻千方百計地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公款,與一些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其中的某些自然人)「合謀」,以弄虛作假的方式——在短期內「大躍進」式地完成了「文憑交易」。那些身居高位或者準備身居高位的官員們,之所以需要這樣一紙文憑,顯然為的不是更新知識,而是在尋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升遷鋪路石。對於高校而言,這幾乎是個名利雙收的無本生意——既可以因為擁有這樣的「官場校友」而增添榮耀,又可以為日後「招商引資」積累資源。官員學歷造假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行為,不但損害了高校的學術風氣,助長了官員造假之風,也動搖了整個社會的公平和信用基礎。
如今,碩士學位早已不能滿足官場的需求,隨著「博士學位成為提拔指標」,博士學位開始變得供不應求。為了適應官場愈來愈旺盛的需求,各大學裡已經展開了提高「在職博士」學位產量的新一輪競爭。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紀寶成曾抱怨說,中國最大的博士群都在官場。但是,冷靜下來仔細想想,這些廉價的文憑又是怎麼被出售給這些官員的呢?難道我們的大學就沒有責任嗎?顯然,沒有某些高校的「積極配合」,官員混文憑恐怕也難得逞。不知道從那一天起,中國各地大學法學院的碩導和博導們,開始成為官僚政客們追逐的對象。在一次次酒盞交錯之間,一樁樁將學歷廉價出售的交易迅速達成。高校的官員們和導師們甚至為此公開互相攀比,看誰招募的官員數量多、官銜高、名氣大——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尤其對於那些顯赫一時的現任或退休高官,別說區區一紙文憑,就連兼職博士生導師的職稱,都有學校破格送上門去。
2009年中國法治藍皮書指出:中國的法學教育至今沒有制定出統一的教育准入制度,更缺乏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105.67倍;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專科在校生達22萬多人,30年增長了200多倍;在校法學碩士研究生達6萬多人,30年增長了260多倍。2008年,中國法學博士畢業生人數1700餘人,法學博士招生人數2500餘人,法學博士在校學生人數8500餘人。據方流芳先生在《追問中國法學教育》一文中披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2006—2007學年招收博士生148人,中國政法大學在2007—2008學年招收博士生137人,兩個學校招收的法學博士都分別超過了美國法學院當年招收的法學博士(SJD)學生的總和。此外,全國還大約有300萬黨校文憑的持有者,其中相當一部分人持有法學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文憑。「在21世紀的中國,每個法學院、系的名稱都和‘研究生課程班’、‘在職研究生班’、‘本科雙學位班’、‘專科升本科班’、‘在職法律碩士班’、‘法律文憑自學考試班’等光怪陸離的招生廣告聯繫在一起,公立大學同時在經營著不折不扣的營利性項目」。
據調查統計,2007年以來,中國大陸法學學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名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中國的法學院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已經向官場廉價投放了太多的文憑,如今已經開始遭遇到令人尷尬的「因果報應」。
美國斯坦福大學著名教授勞倫斯.弗裡德曼在《美國二十世紀法律史》(AmericanLawinthe20thCentury)一書中回顧到,在100多年前的美國,也曾有過各類法學院像野兔子一樣野蠻生長的年代。當年,很多匆匆成立的法學院為了擴大生源,在全日制大學招生外,特開設各種「法律夜校」並向夜校生發放法學文憑。前來讀書的學生大多是藍領工人和家境困窘的少數族裔群體。儘管「法律夜校」也曾培養出若干法律專才,但大量法律文憑的濫發,也導致整個法學教育質量的急速下滑。此刻,諸如哈佛大學法學院、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等著名法學院就斷然拒絕降低招生標準,不僅不隨波逐流,反而頂風而上——提高招生門檻:要求法學院的學生入學前必須已經取得過一個本科的學位。到了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幾乎所有的美國法學院都採用的哈佛法學院的「高標準、嚴要求」,由此奠定了美國法學院的崇高聲譽。此後的年月裡,這些世界著名的法學院,如同一隻只美麗耀眼的孔雀,像愛護自己的每一根羽毛一樣珍惜自己的名譽,從不以任何名義廉價「出售」自己的文憑。
為什麼我們中國的名牌大學法學院可以為了區區小利「傍官員和大款」,低三下四地敞開大門讓他們進出自由呢?看來,今天的中國,那些已經感覺自己是「中國最好的」以及那些打算成為「世界第一流的」法學院們,對什麼是「真正的」法學院還知之甚少。我們今天只知道靠負債建設在硬體上大干快上,只知道降低門檻對廉價賣文憑一路綠燈,但還不知道知識與學歷大量注水後會會嚴重擾亂公正公平並阻礙社會的發展與進步!看來,在浮躁的生活煙塵中,功利主義和實用主義正在輕易地翻越我們法學院的神聖圍牆。中國的法學院如果不能形成行業自律,如果繼續縱容腐敗勢力,如果繼續對招生舞弊等現象集體失語,那麼中國法學教育的沉淪與毀滅將指日可待。時至今日,懸崖勒馬、未為晚也。否則,真的要被張愛玲早年那句漫不經心的話語所言中:「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
這篇稿子寫到這裡,本應收筆打住。在關閉電腦前,又順便在網上搜索了一下與許宗衡案牽連的另一位深圳落馬官員余偉良的學歷。不料,又有驚詫的發現:余偉良,深圳龍崗區區委原書記,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因涉嫌腐敗,已被雙規。
請大家繼續關注,看看到底有多少腐敗官員曾經進過我們神聖的「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