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
【看中國記者甄貞報導】據海外明慧網12日消息,德國首例中共「610」間諜案於2011年6月8日宣判,被告人John Zhou(周超英)被判緩刑2年,並被處以15,000歐元罰款,以示警告。周超英是首位由於為中共情報機構刺探海外法輪功團體情報,而被判刑的德國華裔。中共當局打壓法輪功的核心機構「610辦公室」也因此在德國社會曝光。
今年55歲的周超英,自2006年3月起與中共「610辦公室」密切接觸,頻繁地將海外法輪功學員的信息提供給中共情報機構,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使用的網路伺服器密碼,以及德國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監聽法輪功學員的談話並對德國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同時,雖然法輪功活動公開,但中共也藉此達到干擾相關活動的目的。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為「610」高官撰寫了一份長達300頁的所謂「報告」。
德國反間諜機構──憲法保衛局在周超英首次與「610」高官陳斌(音譯)及其同夥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見面之後,用了長達4年的時間對其進行跟蹤調查。2010年5月,德國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國的住所,隨後德國檢察院開始對其進行正式調查。繼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今年5月26日首次正式就此案開庭之後,6月8日再次開庭。
周超英承認他將很多德國法輪功學員內部的郵件轉發給了陳斌,但他在陳詞中為自己「辯護」,德國檢察院認為,周超英其實對自己的辯護「不切合實際」,「實乃荒謬」,並認為周超英與「610」高官密切接觸的動機並非他自己說的那麼無私,而是抱有個人企圖,至少是為了能夠拿到回中國的入境簽證。檢察院在法庭上表示,當周超英與陳斌2006年3月第一次見面時,前者便答應就法輪功事宜與陳斌合作,陳斌是周超英的直接上司。
德國《明鏡》週刊2010年5月刊登的一篇報導說,陳斌與周超英首次見面時即提出想與其在醫學項目上合作。「項目合作」是情報組織招收線人時常用的釣餌,也常被用來做掩護,避人耳目。
周超英觸犯德國刑法,犯間諜罪
根據德國檢察院提供的證據,周超英在前後長達4年的時間裏與陳斌接觸極為頻繁,幾乎每週都會通過skype通好幾次電話。德國檢察院在公訴書中說,「610辦公室」作為中共為打壓法輪功而於1999年6月10日特別建立的機構,屬於中共情報組織的一部分。John Zhou(周超英)向「610辦公室」提供法輪功學員的信息觸犯了德國刑法第九十九條,犯有間諜罪。
檢察院表示,德國「法輪大法協會」是在德國正式註冊的協會,其許多成員是德國公民。德國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檢察院在法庭陳詞中強調,德國絕不能姑息間諜行為,並應將其行為公諸於世。
根據德國刑法第99條,間諜罪最高可判5年監禁。周超英間諜案的證據確鑿,法院量刑的關鍵就在於他是否是有意泄密。德國下薩克森州高級法院的法官認為,周超英的犯罪行為屬實,但鑒於其沒有前科,並且全盤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決定對其從輕發落,判緩刑2年,罰款15,000歐元,責成其將罰款於7月31日前匯到大赦國際德國分部的帳戶上。
法院警告周超英說,2年之內,一旦發現其繼續從事間諜活動,將處以刑罰。與第一次開庭時盡量表現出的若無其事的態度不同,周超英在第二次開庭時,神情低落。法官宣判後,他只說了一句:「感謝法庭的公平判決!」隨後就與律師匆匆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