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移民法裡,21歲是一個移民權益的重要分水嶺。對於持有F-1或H-1的士卻尚未申請移民的人而言,當持有F-2或H-4的孩子在滿21歲後,如何讓孩子在滿21歲後繼續保持合法的身份也相當的重要。對申請美國永久居民的人士來講,孩子21歲的生日是家庭能否團聚的重要人生轉折。梁勇律師事務所日前在美國僑報就此問題作介紹,以使讀者更加瞭解21歲這一數字的重要性和怎樣避免21歲年齡所帶來的問題。
一、 21歲後繼續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許多持有H-1B、F-1或L-1身份父母在來美後,為了子女的未來,通常也會帶著孩子以H-4、F-2或L-2的身份在美國求學。
在美國,當一個人滿21歲後就屬於成人,就不能再當Dependent依附在父母的身份下,也不能繼續保持H-4、F-2或L-2的身份。這時候,當父母的就要有警覺性,必須要在孩子滿21歲前,為孩子單獨向移民局提出轉換身份的申請,如果孩子仍然在求學的話可以提出轉換為F-1學生的申請,或是轉換為B-2觀光簽證的申請。
通常很多人都會非常注意自己H-1B、F-1、或L-1的身份問題,而忽略了子女在滿21歲後的身份問題,而忘了及時在孩子滿21歲生日前為孩子提出轉換身份申請,而讓孩子失去身份而不自知。最近一個這樣的案例。J太太持有H-1B在美國工作,而她的兒子小J則持H-4在加州大學讀書。J太太算是對移民法有認知的外籍人士,為了小J的身份問題,在小J滿21歲前就積極地為他提出轉換為F-1學生的申請。只不過人算不如天算,由於學校作業的延誤,使得小J的轉換為F-1學生身份的申請在小J21歲生日後兩天才送交到移民局,並被移民局以小J沒有在滿21歲生日前提出轉換身份的申請而拒絕了F-1學生身份的申請。為瞭解決小J的身份問題,J太太與我們聯絡希望找尋補救的方式,而我們也在瞭解了小J的情況後,認為可以再提出其他的資料向移民局提出Motionto Reconsideration的申請,並在送件後一年收到移民局批准小J轉換為F-1學生的申請。
小J的例子算是幸運的,提醒有將滿21歲生日兒女的父母,注意自己孩子的身份問題,盡早提出轉換身份的申請,以免讓孩子因自己的疏忽而失去了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二、滿21歲前與父母共同提出申請永久居民的申請:美國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民的人士,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小孩,可以和申請人一起同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拿到綠卡。
舉個例子來說,一名已婚女士以勞工應聘方式在美國申請勞工移民。在通過勞工部,也獲得I-140的批准之後,可以合法提出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在這一階段,此女士可以同時為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孩子申請調整身份。他們可以同時拿到綠卡。
由於移民局在審理I-485調整身份的時間越來越長,許多人在提出申請時還是十幾歲的小孩到了21歲可能還沒有結果,在過去,只要這人年滿21歲的子女尚未獲得永久居民的批准,就只能待父母成為綠卡後再為子女提出親屬移民2B類的申請。然而,在2002年7月通過的兒童身份保護法,擴大移民法對兒童的定義。只要提出移民時未超齡的兒童,無論移民案件處理時間多長,在移民法上都不視為超齡,仍可享受與父母一起移民或隨後來美的優惠。對於申請親屬移民、職業移民及抽籤移民的子女,只要父母的移民排期到了那天仍未滿21歲且未婚,即使面談時滿21歲,仍然可以跟隨父母一起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