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押送回國了,許多人夢想著讓胡溫狠狠地抓住此機整肅江家幫,逮捕賈慶林,撤了賀國強,廢了習近平等等。依筆者看,這些都不現實,都不可能實現。不信等著瞧,在中共還沒倒臺前,上述人士的一根毫毛都不會被拔掉。
首先,中共對政治運動歷來都是虎頭蛇尾。可以說賴昌星案並不是一起刑事案件,而是一場涉及高層明爭暗鬥的政治運動。為何呢?從盛雪寫的遠華案內幕一書及其它材料中我們可以看到,最後對所謂的遠華走私案沒有查到走私案的一切特徵。比如走私物資沒有看到,走私憑證沒有找到,最後絕大多數的涉案官員連走私案也沒判成。沸沸揚揚的遠華走私案,最後只辦成中共官員們的貪贓案,而涉及走私的幾乎沒有,這算什麼「特大」走私案呢?此類案件就是領導批示,然後刑訊逼供,然後各種案件就成了,可唯獨成不了走私案。從法律上來說,中共這不是依法辦案,而是政治運動,以運動的形式搞掉一些貪官。既然是政治運動,那麼歷來都是不會長久的,歷來都是有頭無尾的。
其次,對賴昌星搞了突然襲擊,否則賴案是不大會突破的。如果讓賴昌星有足夠的時間準備,是不會搞得那麼大的遠華案出來的。因為現在查處腐敗的部門本身就是中國最腐敗部門。中紀委常委一個電話,就可以要了一個大項目,就可以為此搞到數千萬的佣金提成。檢察長的一個意思就可能讓手下的人放下大貪官等等。既然反貪部門本身都是最為腐敗的人,那麼就是可以用錢、權、色收買的,只要有時間,只要找準辦法。而且中紀委的書記賀國強本身就是遠華案的涉案者,能查出什麼敢查出什麼,哪個書記的手下去查在職書記?
第三,遠華案時間拖得太長了,這期間,遠華案的什麼細節什麼內幕,案查到什麼程度,早就被所有涉案人「瞭如指掌」。遠華案涉及到江賊民、涉及到賈慶林、涉及到那麼多常委們的秘書,這些人在遠華案後依然掌權著,那麼,查案的什麼情況不會透露出來呢?什麼情況都清楚了,那麼對付的辦法早就不成問題,誰還能指望「石破天驚」?
第四,也是根本上的問題,胡錦濤是成不了氣候的草頭王。他既沒有真才實學,也沒有魄力與霸氣,同時也沒有國家與民族的責任感。中國現在問題如山,可他除了天天唱讚歌,說些不三不四的假話瘋話外,並不會幹什麼事情。那麼此等弱夫敢去動整個江家幫?反正筆者是不大會相信的。
第五,中共高層沒有誰是廉潔的,是一堆既得利益集團的組合,只有五十步與百步的差距,並無多大的實質區別。高層如此,那些具體的辦案人也差不多都是腐敗的,那麼誰查誰呀?你動我,我就不能動你嗎?賴昌星時代靠走私發大財,這些年靠掠奪土地、金融、股市動不動數以百億千億計地發大財。貪污受賄形勢不斷升級,豈是賴昌星偷稅三百億比擬得了的?恐怕賴昌星看到當今的腐敗,都會大嘆自己當初太小兒科了。
只有中共徹底完蛋,才有可能讓人們看到中共真實的巨大的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