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9-13 22:10:31作者:
林小森
廣東韶關去年發生青少年毆鬥命案,一名十四歲少年被警方認定為非法組織創辦人,幕後策劃尋仇報復,遭法院判刑三年半。有廣州傳媒發現,少年當時根本不在現場,證人前後口供不一,案件疑點重重。
被指網上組織童黨
《新快報》報導,去年十一月六日,多名青少年於卡拉OK門外,圍毆一名叫石林的學生,期間石遭人用刀刺死。警方調查後指案中九名疑犯,均為非法組織森高社的成員。
森高社為內地網路聊天工具QQ的一個群組,警方指由現年十四歲的林小森(化名)創辦。
雖然警方坦承案發時林小森不在現場,但經過多次盤問其他疑犯,以及多名證人之後,得悉是林指使報復,各人還曾經於林家開會策划行動。
報導又發現,涉案相關人等超過三十人,惟首次盤問時,均未指林涉案,一星期後集體改口供,疑警方嚴刑逼供。
此外,森高社於網上創辦兩年,林無可能十二歲就成「大佬」。林母也稱,警方所指的開會策劃犯罪,實為兒子找同學幫忙搬家。家屬表明不服判決,已向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