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史上,有過無數次人道主義災難,這些災難讓千萬人受損乃至慘死。然而災難過後,人們對於災難的反思常常只著眼於體制,而不及於個人。那些曾為體制效力的人會坦然地為自己辯護,說他們身不由己,他們只是螺絲釘而非機器的開動者,是被動而不是主動做惡。應該指出的是,體制本身並不能獨自運行,正是因為有那些看似無辜的人的參與,罪惡才得以實現,也正是因為有了他們,災難才能如此深重。1964年,漢娜.阿倫特發表了題為《專制下的個人責任》的著名演講,她尖銳地指出,不僅要反思體制,不僅要追究政治責任(政府必須對其前任的行為負責),也要追究個人責任。
第一種辯護會說: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僱員,只是機器上的一個齒輪,甚至連齒輪都不是,只是齒輪上的一個齒牙。你看,我也是人,也要養家餬口,即使我不去做那些事,肯定也會有別的人替我去做。對此阿倫特的回應是:請告訴我們,為什麼你會變成一個齒輪?又在何種情況下,你才會繼續願意做一個齒輪?如果從上到下的每個公職人員都是齒輪,難道就沒有人需要對罪惡負責任了嗎?她繼續追問:難道我們每一個人不是具有獨立意志的個體嗎?難道我們沒有主觀意志和選擇的自由嗎?我覺得,她一定還有更嚴厲的質問沒有說出口:難道你是豬嗎?
還有一種說法是:如果我不去做那些事,可能會有比我更壞的人去做。我們參與其中,事實上避免了更壞的事情發生。還有些人會說,我們在體制中做了一些壞事,但也做了一些好事。我們沒有加重災難,相反,我們使之減輕,瞧,我們甚至挽救了一些人。阿倫特的回應是:這種辯護或許可以減輕法律上的責任,但並不構成道義上的合理性。當人們辯稱自己在體制中做了一些好事,那就要問:這些好事是否最終改變、終止或推翻了邪惡的體制?如果沒有,那麼與體制的妥協就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它還在繼續做惡,並將迫害更多的人。事實上,一個小的罪惡通常會成為更大罪惡的前奏,人們會很快走向」道德的滑坡」,從一件壞事到多件壞事,從小的罪惡到大的罪惡。如果你為保護一個村而交出一個人,也必然會為了保護一個鄉而交出一個村,更會為了一個縣而交出一個鄉。在這種不間斷的」道德滑坡」中,最明智的辦法顯然只有一個:停止做惡,不管你有什麼樣的理由。如果體制內的工作是邪惡的,就應該立即停止與體制合作。
第三種說法認為:服從命令、遵守法律是每一個公民、每一個公職人員的天然責任。我雖然做了某些事,但我只是在履行職責。阿倫特的回應是:上級的命令和」法律」並不能為眾多的犯罪行為開脫,對成年人來說,」服從」就意味著」認可」,」認可」就意味著」贊同和支持」,所以,不應該問那些作惡的人」你為什麼服從」,而應該問:你為什麼支持?—–當上級命令你把猶太人押進毒氣室,你為什麼支持?當上級命令你開動坦克,你為什麼支持?當上級命令你囚禁一個盲人,你為什麼支持?法學中有句話:惡法亦法。而事實上,如果你是一個有良知的人,就不應該把邪惡的法律再視為法律,更不應該支持。
第四種是所謂的」集體過錯理論」,每次災難過後,總會有人拿著完美的道德標準質問別人:你說他做的不好,難道你就沒做過一點壞事?在這種完美道德之下,誰都沒有資格質問別人,最終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也都無罪。人們不再追究個體責任,轉而去拷問制度、拷問歷史、拷問文化,把全部罪惡歸諸集體,如果要懺悔,那就所有人一起懺悔,如果要受懲罰,那就所有人共同受罰。阿倫特對此的回應是:這種集體認罪、集體悔過的理論,其實無助於認清真相,只能讓真正有罪的人順利脫罪,並最終將演化為」道德虛無主義」。她說:」世上根本就沒有什麼集體愧疚或集體清白,愧疚和清白只有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的人時才有意義。」當真正有罪的人拒不懺悔,並以」集體過錯」為自己辯護,那其實是在逃避責任。
中國文化常常強調」寬容」而忽視」責任」,但我認為,只有在私人生活中」寬容」才有意義,而在公共生活中,在巨大的人道主義災難中,主張寬容其實是一種智力低下的表現,至少也是糊塗,或者用孔夫子的話說,鄉願,德之賊也。在《專制下的個人責任》中,漢娜.阿倫特提出一個更加尖銳的問題,她認為,那些效力於體制的人,通常不是因為恐懼,也不是為生活所迫,而是因為他們抗拒不了誘惑,專制制度總是會給它的效力者提供各種優待:鐵飯碗、顯赫的身份、滿足感以及可觀的物質利益。當德國人紛紛加入納粹軍隊,實際上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功成名就;幾十年前的年輕人紛紛加入紅衛兵組織,其中的絕大多數都是受了虛榮心的驅使。當數以百萬的人踴躍報考公務員,我相信,他們不僅是為了一份體面的工作,更是為了潛規則和巨大的灰色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再以」齒輪說」或」服從命令說」為自己辯護,其虛偽不言而喻。
邪惡制度是人間災難,更是對人類良知的考驗,換成更形象的說法,它其實是兩個問題:一、給你很多錢,你會不會去殺人?二、如果你不殺人,自己就會被殺,你將如何選擇?許多體制內的人都會誇耀自己的道德水平,而事實上,正是因為有了這些道德高尚的人,邪惡的制度才得以運轉。還是那句話:做幫凶還是不做幫凶,這是一個問題。
原標題:殺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