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課公司指北京市第二稽查局違規一案上個月開庭之後,當局尚未宣判。當天被限製出庭的北京藝術家艾未未週二晚間公布寄給朝陽法院的一份《說明》,聲明庭審中被告出示他簽署的證據無效。發課公司法人代表路青也提交說明指,「艾未未是公司主要負責人」說法無效。
北京發課公司稅案目前正在等待朝陽區法院宣判,此前發課公司稅務師杜延林表示北京地稅局在辦案過程中涉及多個細節違規。
發課公司設計師艾未未週二向北京朝陽法院就「稅案」提交他上週六寫的說明,認為在6月20日庭審中,北京市第二稽查局所出示的證據《涉稅事實認定意見書》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力。
去年四月艾未未被當局拘押81天,當局表示艾未未所在的發課公司涉嫌偷漏稅行為,艾未未在剛寄出的說明當中表示,去年6月22日在被釋放前的幾個小時,當局人員將他關押在一處秘密房間中,要求籤署對他稅務問題上的指控,並脅迫他在納稅人一欄簽下「同意審核意見」。艾未未對此提出三點理由,首先是被秘密關押81天;其次意見簽署地點是違法的;以及他懷疑這份意見書並不是他本人所簽署的那一份,因為在原文中並沒有「調查取證已終結」的字樣。
艾未未週三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當然我是在一種非常嚴酷的情況下,是在釋放我之前的這幾個小時之內讓我做的這個簽署,說是讓你認證一下我們作出的這個調查。現在我看到的情況是第一頁已經沒有我的簽字了。那麼就說明這個第一頁是法律上不存在的。因為法律上是必須要求每頁都要有簽字的。他們還讓我要求路青來簽字,說明這個公司是由我來控制的。我覺得在那種情況下你不需要和他們爭執,因為他這樣做明確是違法的,而且他們不需要合法。所以在那種情況下我也就說你們讓簽什麼都可以。因為根本無法在簽什麼這一方面和他們爭論。他們也從未聽你和他們爭論的內容。他們明確告訴你,我們這樣做就是為了懲罰你。因為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由於艾未未並非發課公司的法人代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其所任職公司涉嫌的偷漏稅案等行為不應該直接承擔。而當局在上個月的庭審中出示了另一份證據,該證據是由艾未未的妻子,也就是發課公司法人代表路青寫下的,其中稱艾未未及劉正剛是發課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主要活動是由他們兩人負責。
路青在週二也向北京朝陽法院寄出了關於該證據的說明,表示無效,也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在艾未未被關押期間多名當局人員來到她的家中要求她寫下此內容,路青說在此緊急情形下,出於對家人生命安危的擔憂,被迫寫下該《說明》交給公安機關。
路青週三告訴本臺記者:我們昨天寄出了聲明,之前也有過控告,還有之前的代理書我們都是按照程序寄給了朝陽法院,現在就是還在過程中。因為已經開庭,所有的東西我們都按照正常的程序寄給他們了。我因為在艾未未沒有釋放之前,有三個公安找我,就是說你必須簽署這個,在一種脅迫之下才簽的。
艾未未去年四月在北京首都機場被強制帶離,之後秘密失蹤81天,期間外界發起尋人活動,當局也面臨著國際輿論的重大壓力,之後多位左派人士及官方媒體對艾未未進行抹黑及惡意攻擊,而在任何抹黑的報導中都未對稅案過程做出詳細的剖析,不少評論認為當局為下台階指其偷漏稅,為秘密拘押披上合法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