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運人士李旺陽死亡案件發生至今,官方兩度公布調查結果都稱李旺陽死於自殺,並羅列一批官方指定的專家結論,對此,大陸和香港十名律師週一向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發出公開信,列舉五大疑點,並認為警方處置過程嚴重違法,致使許多證據遭毀滅,具有重大的毀屍滅跡嫌疑。十律師呼籲重新調查。
李旺陽在六四事件二十三週年期間離奇死亡,繼續引起社會關注,中國的十位律師聯署一封給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公開信,呼籲最高當局立即推動重新調查李旺陽死亡的事件。該公開信根據湖南省公安廳《關於「李旺陽死亡」的聯合調查報告》確認李旺陽「系自縊死亡」,列舉了繩索長度,鞋印,屍體體位等五大疑點,以及屍檢報告存在四方面問題;屍檢程序也不完整,遺漏重要步驟。另外,律師們認為,邵陽警方對李旺陽死亡事件的處置過程嚴重違法。 公開信稱,既然公安機關在將遺體火化前已作出「自殺」結論,那麼本案就不是刑事案件,因而遺體應交還親屬。然而,邵陽警方在李旺陽親屬反對的情況下,強行控制遺體,而後匆匆予以火化,致使許多核心的法律證據遭到不應有的毀滅,具有重大的毀屍滅跡嫌疑。
為此,十位律師提出三項要求,包括由全國人大推動對李旺陽死因真相重新展開調查,並立即責成公安部門解除對李旺陽親友李旺玲、趙寶珠的非法軟禁,恢復其作為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
聯署公開信的廣東律師王全平星期一接受本臺採訪時說,他不相信李旺陽會自殺:「因為他是很堅定信仰的人,他坐牢二十多年,都不放棄,有什麼理由得到自由之後,選擇自殺呢?我看了一下(報告)有個說法,就說在他床上有個腳印,就說他從床上往下跳,這個床上的腳印是可以偽造的嘛。」
《聯合調查報告》顯示:李旺陽「床墊的西南角有弧形花紋鞋印兩枚」,「鞋印系李旺陽所穿拖鞋所留」。按照該描述,李旺陽系自行踩踏19(號)床(病床),然後將繩結繫在窗外防盜網橫樑上。
公開信指出,李旺陽高度近視到在強光下僅能看到人影的程度,近乎一位盲人,他半夜裡靠摸索找到窗戶,又摸索著找到窗戶外面的防盜網橫樑,然後將繩索的上端摸索著系到高達217.5厘米的橫樑上,再將繩索的另一端繫在自己的脖子上。這一系列複雜動作,一位健壯,視力完好的年輕人也難以做到一氣呵成,更何況是一位體質羸弱、視力近乎喪失、身患多種疾病仍在住院治療的老人?他怎麼可能在上半身操作如此複雜動作的同時雙腳卻紋絲不動?並在床墊上留下了清晰的印痕、甚至鞋底的花紋都沒有被破壞?
而當地警方於案發後即非法控制了李旺玲的人身自由,切斷了其與外界的一切聯繫,致使其欲參與而不能。時至今日,李家的親屬和朋友仍無法與李旺玲取得聯繫,李旺玲一直處於「被失蹤」狀態。
王律師說:「如果你是公開透明的,讓人家心服口服,你應該讓家屬出來說話。」
聯署呼籲的北京律師藺其磊表示,李旺陽死亡案疑點重重,列舉的僅是重要部分:「我們寫在上面的大致羅列的就有幾點。結合當前環境,在中國對異議人士和民主人士的打壓的情景,李旺陽自殺這個結論是斷然不能接受的。」
他說,類似李旺陽被自殺事件,絕不是個案,因此公權力必須受到規範:「在我們所承辦的其它案件中,人就在看守所或者在某一地方,莫名其妙的就死了,最後出的結論都是自殺,李旺陽事件出現以後,我們認為有必要建立一個制度規範這種動不動公權力就以‘自殺’為鑑定結果,沒有任何公正性。」
另一位早前因關注李旺陽而被當局傳喚的肖國珍律師認為,官方新的調查結果出來後,至少官方在處理李旺陽案的程序上存在很大問題:「最大的問題在於作出‘自殺’結論以後,又強行的控制李旺陽的遺體,並且李旺陽的親友相繼被警方控制,把李旺陽的遺體火化,這些程序問題很大,是我願意作為公開信簽名人之一的一個原因。」
她說,自己聯署簽名的第二個原因是:「我給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寫信,是行使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作為一個法律執業人應當比普通的公民對法律事件有更高的敏感性,應可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聯署簽名的十位律師是山東的劉衛國,北京律師江天勇、肖國珍、藺其磊,廣東律師唐荊陵、王全平、劉正清、隋牧青,深圳律師李志勇和香港律師何俊仁。
在美國的民間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對此表示高度贊成,呼籲全國人大從國家大局出發,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推動重新調查李旺陽死亡原因,澄清事實真相。
原題目:十律師就李旺陽事件致函人大 質疑警方處置過程嚴重違法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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