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所會利用「人力資源」創收
本週中國國務院發表《司法改革白皮書》。新聞發布會上,司法官員有關改革勞教制度的一項表述,引起了德國媒體的廣泛關注。
數年前,湖南永州一名女童被拐賣和強迫賣淫後被解救。今年5月起,她的母親唐慧因不滿法院對人犯的判決接連上訪,最後被判勞教一年半。事件被媒體曝 光後,引起人們對勞教制度的一片聲討。《世界報》刊登題為「警察的權力」的背景報導,介紹了這一案例以及在中國國內也廣為詬病的勞教制度:
「唐慧的案例再次將中國毫無法治可言的行政拘押制度置於批評的焦點。在十八大即將舉行之際,中共領導層試圖阻止報章評論或律師的公開信等將其統治的另一面 揭示出來。但仍有不乏勇氣的時政雜誌在封面位置刊登此類題目,讓人意識到警察國家的專橫顯示,中國所稱的'法治國家'不過是自我標榜。北京律師魏如久在其 網頁上援引司法統計稱,從1957到2000年,有500萬人被處以(勞教)這種特殊監禁。……9月一期的《南風窗》雜誌報導,2008年全國共有350 個勞教所。過去幾年中,除了小偷、乞丐和賣淫者,還有數萬名法輪功成員和其他因宗教受迫害的人被勞教。此外警方還把上訪者、環保和網路活動人士在不經法庭 程序的情況下關押起來。」
「教育矯治"取代"勞教」?
本週二,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人姜偉平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回答《世界報》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對「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該報接著寫道:
「儘管有來自各方的不滿聲音,勞教制度的改革仍然步履不前。在南京、蘭州、鄭州和濟南4個城市進行的試點項目證明了這一點。自去年11月以來,以上城嘗試 用一種新的‘違法行為教育矯治’來取代勞教。但有關建立民事仲裁機構以監督警察判決的所有建議,迄今都遭到了拒絕。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人姜偉平 本週二也承認,改革試點還剛剛開始。
「阻力不僅來自權力政治的動機。'勞教'也是一項產業。根據有關條例,勞教人員每天可以工作6小時,並有權要求獲得3小時的職業培訓。但《南風窗》報導 稱,現實是另外一個樣子,該刊援引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一項調查稱,在押人員每週的培訓不到4小時,而勞動時間則長達76,5小時,也就是說每天超過10小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