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薄熙來案走程序 或十八大後審

發表:2012-10-1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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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邦國昨日開會決議,本月23日到26日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資格報告、審議任免案等。屆時,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將可能被取消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為移送司法機關鋪路。

昨日新華社公布,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昨日開會決議,本月23日到26日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資格報告、審議任免案等。屆時,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將可能被取消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為移送司法機關鋪路。

近日,香港媒體[明鏡網]傳出,薄熙來案可能15或16日在湖南省長沙市或河北省保定市審判。但港媒消息完全不符合中共黨內的程序。

薄尚未移交司法處置

據大陸法律,人大代表具有法律豁免權,不能被政府任意逮捕。目前,薄熙來案仍在中共中紀委的職掌範圍,尚未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黨務部分,9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議,對薄熙來採取「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處分,並交由11月1日召開的七中全會進行追認。

政務部分,9月28日,重慶市渝中區人大常委會已「罷免」薄熙來的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也收到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罷免薄熙來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的報告。

依大陸法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將依法提出報告,提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審議並公告。

照政務程序,終止薄熙來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最快得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

至於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吳邦國召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次委員長會議,確定在10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

因此,中共確定無法在10月15或16日前後審判薄熙來。

昨天的委員長會議上,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副祕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人就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的相關議程做了匯報。

薄法律保護傘將沒收

依照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議程,將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任免案等。

若沒意外,薄熙來將確定被取消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失去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後,薄熙來就喪失法律保護傘。

若再配合11月1日的七中全會,薄熙來的起訴和判決,最快也得在中共十八大結束以後才會處理。



来源: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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