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11-03 12:10:01作者:
1933年,羅斯福執政時期的美國國會通過《農業調整法》,政府開始全面干預農業,提供大量政策支持和補貼。過去80年中,美國的農業補貼機制時有更變,但是其最根本的目的始終如一:穩定農產品價格的同時,保證農民(農場主)的收入。
美國政府對農民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補貼和稅收優惠上。
美國農業的補貼名目較多,有目標價格與實際價格差額補貼、災害補貼、農場貸款補貼、作物保險補貼、休耕補貼等等,覆蓋20多種農產品,包括玉米、大豆、小麥、棉花、水稻、油菜、牲畜等。補貼數額大,而且發放到位。美國農業部下屬的農產品信貸公司負責補貼發放,其職員實質是公務員。在美國,農業補貼為政府強制性的支出,而農業部公務員的工資則屬於靈活支出。換言之,政府若遇財政困難,公務員的工資可以不發,但對農民的補貼卻不能不給。而且補貼採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向農民直接發放,最大程度減少中間環節,防止貪污挪用。
美國沒有設立單獨的農業稅,農民像其它公民一樣按統一的稅種徵稅,且適用稅種少,優惠多。譬如,農場主可在收到農產品的貨款後才向稅務部門報稅,而且生產用具的支出可抵銷。
有政策上的支持,美國農民總是可以旱澇保收。
2005年,美國穀物收成創歷史最高記錄,但玉米播種面積的90%得到「差額支付貸款」補貼。2012年,美國遭遇50年來最嚴重的旱災,但是穀物價格的飆升以及從聯邦收成保險獲得的大筆賠償讓美國農民收入創下歷史新高。美國農場淨收入將達1222億美元,為歷史上最高名義收入,如果經過通貨膨脹調整後為史上第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