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美國16歲以上打工族有7290萬人是賺小時工資的,這佔整個打工族人數的58.8%。美國是在1938年正式用法律的手段確立了打工族最低工資標準,那一年,工人每小時的最低收入不能低於0.25美元。
自那以後,美國已經上調最低工資22次,最近一次是在2009年。目前聯邦政府規定的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小時7.25美元。
所以觀察低收入打工族的收入,美國不是以月薪或年薪來評定,而是看有多少人只能賺到最低工資的錢。
按照目前美國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一個人每天工作8小時,一天的收入為58美元,大約合人民幣359元。如果按每個月工作22天計算,一個月的收入約在1276美元,一年的收入約在15372美元,年收入折合人名幣為9萬4934元。
所以在美國,不管你是做什麼工作,一年只要幹上264天,每天8小時的幹,年收入會在1.5萬美元上下。1.5萬美元合人民幣小10來萬元,這在大陸也許能過上個小康生活。但在美國一個人年收入1.5萬美元,自己餬口還行,但要養家,這家就叫窮人家。
在靠賺時薪謀生的打工族中,美國有180萬人所賺時薪跟聯邦政府規定的最低時薪標準一樣。有250萬人所賺的時薪略低於每小時7.25美元的標準,這些人主要是打零工的人群,上述兩種收入人群約佔所有靠時薪養家餬口人群總數的6%。也就是說,全美賺小時工資的打工仔有94%的人每小時賺的錢比政府規定最低小時工資要多。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是有些州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要高於聯邦標準,打工族的時薪收入自然會提高。二是不少企業為吸引人才、增加競爭力,會按照企業經營情況,提高工人的薪水標準,而不是拿著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當令箭,不把企業當成血汗工廠,也不願意拚命地榨取勞工以獲取更多利潤。
另外,美國因屬聯邦制,各州獨立立法,因此美國50州的最低時薪標準都不一樣。在設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州中,目前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的是密蘇里州(每小時不能低於7.35美元),最高為華盛頓州(每小時不能低於9.19美元)。
全美國有10個州的最低工資每年會根據通脹率進行自動調整,它們是亞利桑那、科羅拉多、佛羅里達、密蘇里、蒙大拿、內華達、俄亥俄、俄勒岡、佛蒙特及華盛頓州。
在西方發達國家中,美國是GDP老大、打工族最低工資標準倒數第二。即使美國把打工族的最低時薪從7.25美元增加到9美元,美國在這一點上仍是主要工業化國家的小老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