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深圳囤地多年 背後藏巨大灰色地帶

發表:2013-03-1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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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規劃國土委首度在官網上公布了67宗閑置土地名單,其中因政府原因導致的有31宗,因為企業原因閑置的有36宗,閑置時間最長的達17年,中國石化、中國電信等央企赫然在列。

儘管國土部門多次重申要加大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但效果堪憂。截至2012年底,深圳市共認定閑置土地696宗,但收回的土地寥寥無幾。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企業都清楚土地值錢,會通過各種手段和途徑合法「囤地」,政府執行起來確實有難度。

「從本質上來講,每一宗閑置地背後都藏著巨大的‘灰色’地帶,一般政府都不會動真格。」深圳知名土地諮詢師崔元星說。

央企囤地多年

上述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今後只要查處到土地閑置的,將及時動態公布,處置完畢後再撤銷。

今年1月初,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網站挂出《全省閑置土地情況表》顯示,至2012年11月30日,深圳閑置土地152宗,面積421.38公頃,其中,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閑置84宗,因企業原因造成的68宗。無論宗數還是面積,深圳都名列全省第一,是廣州的7倍多,閑置面積佔全省逾三成,而這只是部分閑置數據公示。

這在寸土寸金、總面積不足2000平方公里,供求矛盾突出的深圳,顯得極不正常。此前,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銳鋒也談到了目前深圳用地中存在的一個現象:一方面企業產業發展用地供需矛盾很突出,另一方面土地閑置情況嚴重。

而在此次公布的67宗土地明細中,大多為工業用地,還有商住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和軍事用地等多種性質,因政府原因導致的佔31宗,包括規劃調整、土地征轉補償未理順、市政道路建設滯後等,因企業原因造成閑置的宗數更多,有36宗,包括企業改制和司法查封以及其它因素,而閑置時間最長的企業囤地長達17年。

引人關注的是,中國石化和中國電信等央企也位列其中。中國石化和中國電信通過協議方式拿到的土地已經分別閑置了六年半和八年半。中國石化的為工業用地,中國電信的屬於市政公共設施(郵電)用地,均是由於企業原因導致的閑置。

記者發現,名單中的房地產公司商住用地,都是由政府原因導致,位於龍華新區民治街道的兩宗36萬平米的商住用地,已經閑置了11年半。

一家龍頭地產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企業完全可以通過製造糾紛來達到囤地目的。此外,還可以用上報難以通過審批的規劃方案來拖延時間,有些和政府關係好的企業,政府甚至會主動承擔責任,配合企業規避查處,而房地產商與政府利益更緊密相連。

據英聯國際不動產董事長郭建波介紹,造成閑置的原因有很多,既有開發商為了土地升值而故意捂地不開發,也有受拆遷、城市規劃等原因影響。

崔元星則告訴記者,工業用地閑置主要是因為政府追求政績,以前無節制大量推地,而企業以投資為誘餌,大面積佔用土地,然後以各種藉口取消項目,而隨著土地行情飛漲,企業手握土地待價而沽。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地政地籍處相關負責人對記者坦承,大部分閑置土地是2007年以前協議出讓的土地,「企業對土地價格估價很高,有沒有故意囤地的不好說,但根據我們的瞭解,大部分企業主觀囤地的應該不多,自身原因導致閑置的更多因為糾紛,還有出於經濟考慮,比如很多企業要轉型,建築規劃有變。」

雷聲大雨點小

自2007年房地產開始嚴厲調控以來,國土資源部多次重申要加大閑置土地的處置。目前,全國各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均已明確閑置兩年以上無償收回的相關條款。

事實上,閑置土地處理的成效微乎其微,除了間歇性地對一些閑置太久的國有劃撥土地收回處置,深圳並未真正收回幾宗土地,相關條款淪為一紙空文,閑置地的公布也變成了走過場。截至2012年底,深圳市共認定閑置土地696宗,土地面積約17.2平方公里。其中,正在處置的閑置土地152宗,土地面積約4.2平方公里,但真正收費和收回的土地屈指可數,大多是簽訂補充協議,責令限期開發。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閑置土地處置是2008年之後才開始執行,而這些協議用地大多是2007年以前出讓的,很多企業也發生了很多變化,大多數都涉及法律訴訟,相對而言較為複雜,只能一宗一宗處理。也不是閑置兩年就一定收回的,要看閑置的原因,而且處理的目的也不是要罰款或者收回,而是盤活這些存量土地。

崔元星直言,因為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性,決定了政府對土地所有者的依賴,也就是說政府在與開發商或者企業週旋時,往往是被動的,這就是俗稱的「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如果土地公開交易背後再有個人利益的‘灰色’交易那就更不好說了,地方政府非但不可能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理,反而可能出現官商勾結、政府幫企業出主意以躲避上級土地督察部門檢查的情況。」

「說實話,我們要收回來很難,企業都知道地很值錢,會通過各種各樣的途徑,合法囤下去。」上述深圳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說,「政府要查處,至少要保證程序上合法,涉及訴訟的還要等法院結果出來,而如果企業不配合,政府就很難核實,如果是政府原因導致沒法開工建設的,一般是協商有償收回,但要是企業不同意,要求換地,深圳基本上沒有多少土地可置換的,這樣處理起來進展就很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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