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05-11 12:10:02作者:
瓜地馬拉前總統里奧斯·蒙特(11/05/2013)
這是首次有前國家領導人被法庭判決犯下種族屠殺的罪行。
瓜地馬拉一家法院判作出判決,前總統里奧斯·蒙特在內戰期間犯下種族屠殺和反人類的戰爭罪行。
由3名法官組成的裁判團宣布判處現年86歲的蒙特監禁80年。
法院裁決說,在蒙特執政的1982年至1983年期間,蒙特下令屠殺了1771名伊西爾瑪雅原住民。
當時,蒙特領導的政府懷疑這些原住民可能在協助左派叛軍,蒙特於是下令派兵屠殺。
當年的倖存者指控說,他們還受到了可怕的凌辱和折磨。
不過,蒙特在法庭上否認有關指控,辯解稱自己並不清楚當年軍隊曾有過大屠殺,並否認自己下令屠殺。
據悉,蒙特將對有關判決提出上訴。
這是首次有前國家領導人被法庭判決犯下種族屠殺的罪行。
當法院宣判後,數百名當年受害者的親屬和原住民領袖歡呼起來。
根據判決書,蒙特因犯下種族屠殺罪被判入獄50年,因反人類罪而被判監禁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