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0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10戶中央企業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和3家銀行2011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結果顯示,銀行違規放貸,企業違反招投標有關規定「暗箱操作」,濫發補貼、福利等問題比較突出。審計署相關負責人透露,相關企業已進行了積極整改。
央企審計被查出問題,不是第一次。被查出問題後積極整改,也不是第一次。但老問題總是再現。
應如何走出「年年審計年年改」的怪圈?
綜合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報導
年年審計,老問題
審計署的公告幾乎年年有,每年發現的都是老問題:央企管理不夠規範,決策程序不夠科學,管理不夠到位,存在一定的違規問題。
此次審計的10戶央企為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3家銀行為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行情,資金,股吧,問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行情,資金,股吧,問診)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負責人魏強列舉了幾大問題,「其中,有的企業財務管理不夠規範,存在會計核算不準確、報表編製不完整等問題;有的企業投資決策和工程項目管理還不夠規範,部分項目存在論證不充分、程序不合規的問題,個別項目因經營決策不當造成重大損失;有的企業對內部管理重視不夠,內部制度執行不力,對下屬單位的內部管控存在薄弱環節,違法違規問題仍然存在,個別企業存在的問題還較突出。」
這些問題並不新鮮。
2011年5月,審計署公布了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中國聯通(行情,資金,股吧,問診)等17家央企財務狀況的審計公告。審計署相關負責人對問題有著類似的表述,如有的企業財務管理不夠規範,會計核算還不夠準確;有的企業投資決策還不夠規範,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和潛在損失等;有的企業管理還不到位,主要是對所屬單位的管理較為薄弱,違法、違規問題仍然存在。
2012年6月,審計署公布15戶央企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有的企業財務管理不夠規範,會計核算不夠準確,個別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還不完整;有的企業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不夠規範,存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投標、土地審批手續不完備等問題;有的企業對下屬單位、分支機構管理比較薄弱」,成為當年值得關注的幾大問題。
年年整改,老套路
部分央企面對審計結果,已經形成了接受批評、認錯解釋、過後又犯的循環應對辦法。
魏強透露,此次審計,10戶央企均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和建議,針對相關問題逐條提出整改措施並予以落實,還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完善和人員問責工作。截至3月底,相關企業制訂完善規章制度785項,對7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廳局級幹部15人。按審計要求,企業已補繳各項稅款5.37億元,挽回損失6.22億元。對審計提出的218項審計建議,企業均已採納。本次審計查出多起重大經濟案件線索,因涉嫌違法違紀,審計署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將上述問題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這樣的整改套路也不新鮮。
2012年,審計署相關負責人也就當年的審計表示,各企業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截至2012年3月底,相關企業制訂、完善規章制度233項,對8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局級幹部3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已有接近97%完成了整改。
有分析人士指出,現在很多央企可能已經陷入了「錯了就改、改了再犯」的怪圈,雖然審計結果年年都會公布,每年也會揪出問題官員,但很多老問題仍然存在。部分央企在審計結果公布後表現出來的「大度」,事實上說明瞭這些企業對問題的「漠視」。
公眾不得不質疑一下,審計之後,相關部門是否進行了整改和預防?為什麼每年被審計出的幾乎都是同樣的問題?
央企監管不能只靠審計
國資委還需要進一步落實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權責,加大監管力度,加快改革步伐,並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國資委規定,目前很多央企內部都會有監督部門,但為什麼問題總是需要審計署提出來呢?
央企有董事會和監事會,出現這些問題,說明這些部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國資委還需要進一步落實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權責,實行問責制。
有專家稱,從目前央企的內部機構設置來看,監督機構的監督往往都是事後監督,只有當問題出來後才急急忙忙地尋找補救的方法,這就導致很多企業出現的問題「屢教不改」。
此次審計中,多家企業存在濫發獎金、補貼,違規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濫發購物卡等問題。此外,央企和國有企業高管的高額年薪一直備受爭議,審計署報告一出,普通員工的薪酬也成了關注的對象。央企,特別是壟斷企業發放高額的薪酬,造成薪酬分配不均,引發了新問題。
建立央企的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公開選聘央企高管,加大對央企的監督和檢查力度,這是相關部門正在採取的一些措施。除了對央企監管力度要加大,改革的步伐也必須加快。如何在薪酬、福利等方面真正體現公平、公正,還需要央企管理部門理清思路。
10日下午,國資委在其官網就審計署的報告作出回應,再次呼籲社會各界建言監督,共同努力,共同建設透明、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央企業。
審計出的部分問題
中移動:2400萬為員工買健身卡
2009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總部、中國移動研究院在福利費中為職工購買不記名多用途健身卡2405.74萬元,實際可用於健身、餐飲、購物等活動。
2005年至2011年,中移動集團總部及山東移動、上海移動等所屬8家省公司651個工程建設項目存在先談判後招投標、未經可研批復即開工建設等違規招標問題,涉及金額342.66億元。
2005年至2011年,廣東移動、河北移動等24家單位通過應付福利費科目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3.96億元。
國電:所屬企業9.51億購置辦公樓
2010年至2012年,所屬龍源電力伊春興安嶺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風電項目名義投資1.08億元建設培訓中心,並將投資分攤列入2個風電項目概算;2011年,所屬國電科環使用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9.51億元購置了辦公樓。
國家核電:3400萬買購物卡
2009年至2011年,所屬國核電站運行服務技術公司等5家單位以會務費、物業費等名義在成本費用中列支3399.59萬元,實際用於購買發放給職工的購物卡。
華能:300多億元項目未批先建
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決策的黃登水電站等16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未經核准先行建設問題,涉及金額324.63億元;華能集團騎馬山風電等75個項目已開工建設,但有81266.37畝項目用地尚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
2010年至2011年,華能集團及部分所屬企業在未上報國資委備案或同意的情況下,向地方政府慶祝活動、移民工程奶牛養殖項目等累計捐贈6025.38萬元。
中儲糧:未經審批開84.4億元存單
2011年,中儲糧總公司財務部未經內部審批,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開立定期存單,累計資金84.4億元。
進出口銀行:54億元信貸資金被挪用
總行及上海、江蘇省、大連、青島、黑龍江省、廣東省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貸款共79.44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44.34億元。
總行及9家分行信貸「三查」工作不嚴,存在信貸資金被借款人挪用等現象,其中2011年發生54.9億元。
五礦:違規招投標涉逾14億
2005年至2011年,所屬五礦置業有限公司等兩家單位實施的部分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14.041億元。
建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68億
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四川等9家分行違規發放法人貸款共68.16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39.38億元。
遼寧、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等6家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共4.67億元,其中2011年發生1.8億元。
商飛:7000萬元項目未公開招標
商飛公司所屬上航公司在某改建工程中,有合同金額7093.46萬元(佔合同總金額的60.35%)項目未進行公開招標。
中航:未報批投13億建總部大廈
2011年3月,中航集團未報經發展改革委立項審批,開工建設總部大廈,概算總投資13.45億元。
2008年至2011年,中航集團及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制定舊飛機處置的具體操作管理辦法;部分舊飛機處置未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和進場交易,且存在逆程序操作等問題,涉及金額10.63億元。
中版集團:違規發放交通補貼659萬
2008年至2011年,中版集團及10家所屬單位存在虛列會議費18.04萬元、在成本費用中列支購物卡支出40.02萬元、在工資總額之外列支職工交通補貼等659.20萬元、應繳未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款495.10萬元、虛列諮詢費80.40萬元調節經營業績等問題。
来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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