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13日訊】若無意外,上海四名法官招嫖事件,約莫就如此告了終結。其中三人,趙明華、陳雪明、倪正文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而王國軍留黨察看、撤職。6月9日當晚為他們嫖娼活動埋單的國企下屬企業高管郭祥華也被開除出黨,並解除勞動合同( 人民網 ,8月6日)。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在過往案件中被判敗訴的當事人陳某(在 《21世紀經濟報導》 中使用化名倪某),認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有徇私舞弊的行為,於是暗中跟蹤其近一年之久。終於在今年6月獲取了趙明華和其法院同事在今年6月9日晚,至衡山度假村參與嫖娼活動的視頻監控錄像。當月,陳某便將長達30小時的原始視頻提供給了上海市紀委。8月2日,將編輯後的8分鐘短視頻在網上披露,隨即引起瘋狂轉發( 中青網 ,8月8日)。事發當日,和趙明華一起被拍到前往度假村的還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以及該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但王國軍因醉酒而未參與嫖娼,因此最終被「從輕發落」。
我有時候很是佩服官方對於腐敗事件的處理方法,他們總是能夠找到一個良好的切口,把一件明明是敗壞官家形象的壞事,說成是端正黨風、決心反腐的好事。《人民日報》在處理結果出來的當日立即就出馬歡呼道:「從8月4日,4人被停職接受調查,到處理結果公布,僅用了短短兩天時間,相關方面的反應可謂雷厲風行。處理結果顯示了從嚴治黨的決心,也兌現了‘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的承諾。」( 《人民日報》 ,8月7日)
對比《人民日報》的花言巧語,事件的發生地的父母官,上海市市委書記韓正的話就顯得實在得多,他認為此事令「給上海整個法院系統、政法系統乃至整座城市抹黑」( 《解放日報》 ,8月8日)。我倒覺得沒那麼嚴重,如果出現幾個貪官污吏(是的,法官就是官)就足以使一個城市蒙羞的話,那麼中國大概已經沒有一個城市不生活在羞恥之中了。
相關部門迅速介入處理,涉事的法官頃刻間轟然倒臺,隱藏的爆料人依舊行動自由並不斷接受媒體採訪,這一切都顯示出上海官方對於事件處理的有力、公正和高效率。這似乎也是公眾對於上海處理此事的理解。微博上對上海市民尊重法律精神以及當地官方行動神速有頗多讚譽,連 《燕趙都市報》 的署名評論中都如此讚道:「此起案件,從最初在網上曝光到開展調查並作出處理,歷時不足一週,體現了上海有關方面對黨政幹部違法違規決不遷就姑息的鮮明態度。」
雖然上海市對於負面事件的處理,向來比別的城市來得迅捷而且貌似公正,它也向來以高效率以及相對專業的官員形象,屹立在中國的政治層面之中。不過此次事件中,還有太多的疑問尚未被廓清,就此來表揚上海反腐之決心或者行政之高效,為時尚早。
按照我們的常識推斷以及爆料所知,這4位法官當然並不是自掏腰包「集資嫖娼」的,而是中國官場中普遍的「吃請」。5位被處理者中的郭祥華就是「先請吃飯,再請嫖娼」的「苦主」。他的身份是上海建工集團下屬公司綜合管理部的副總經理( 《21世紀經濟報導》 ,8月8日)。
建工集團的董秘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採訪的時候稱,這次請吃,並不涉及到具體的案件,可能是郭跟涉事法官私下的交情。我們當然知道這是有可能的。官員的「客戶」請吃飯,未必真的就涉及到一個具體的事情,很可能只是聯絡感情的需要。但是,事實是否如此?這恐怕必須調查上海建工才能得出結論吧?
就此,從邏輯上推理,此案中有太多的後續前情後事,未曾得到明確的解答。
既然爆料人陳某稱自己跟蹤趙明華的原因,是因為他認為趙明華在審判他的案子中枉法,並且明確地指認趙明華就是與他案件中被告方的堂兄,那麼這起案子是否需要重新審理?
趙明華既然在陳某的案子中有枉法的嫌疑,那麼,趙明華審理的其它案件中是否有枉法的可能性?是否應該重新檢視趙明華所審理的案件,進行甄別並且恢復公正?
涉事的四人中,除了倪正文從事紀檢工作之外,其它三人均是法官。從視頻上看他們駕輕就熟的情狀,就知並非第一次進入此等風月場所,那麼還有多少次?即算我們認同此次上海建工並非因為具體案件,那麼有多少起案件,在這種吃請中被枉法了?對於這三人所審理的案件,是否應當全部重新檢視甄別,以圖恢復公正?
四人除了吃請招嫖之外,是否還有其它行賄受賄的事實?根據中青網對陳某的採訪,陳某發現趙明華擁有多處房產,保養「二奶」,涉嫌受賄。那麼對其財產狀況及有無不正當收入是否應深入調查?建立在單次事件上的雙開處理,豈能清晰明瞭地確認四人的所有罪與過?
三名法官之中,陳雪明為民一庭庭長,趙明華為副庭長,王國軍為民五庭副庭長。亦即是說,上海高院三名高級法官有著吃請枉法的情況,那麼,在上海高院之中,到底有多少法官有這種情況?對於上海高院,是否應該進行徹底的調查,瞭解有多少法官已經落入了貪贓枉法的致命陷阱?
在如此眾多的問題沒有得到解答與解決之前,這麼歡呼對上海高院反腐的勝利,似乎有些滑稽吧?
《人民日報》的評論以下這段話無疑是正確的:「法諺有雲,對司法裁決的尊重,有賴於公眾對法官正直和獨立的信心。這也是短短几天內,新浪微博對這一事件竟有30多萬條相關評論的原因。司法是社會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官行使著司法權,其形象不僅關涉個人,更與司法公信力乃至公眾的法治信仰息息相關。」
然則,中國官方在面對此類事情的時候,往往有意地進行兩個方向的誤導:其一是歸咎於官員個人的道德,指出這些犯罪個人道德敗壞,與大局無關;其二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把這些行為演化成個別事件,而罔顧這些人的長期行為,以及其機構的長期行為。
也就是:強調個別,忽略制度。
我們其實很容易判斷得出來,陳雪明、趙明華等等的吃請招嫖,固然並非個別單次行為,也並不是只有他們是這麼做的。而他們這麼做,只不過是海量法官中普遍通常的行為。而他們這麼做,只因為他們是整個中國官方體制中同樣普遍通常的行為:因為他們就是普通的官員。
法治信仰的來源絕不是依靠反腐能夠得來,而是法律必須獨立於官方系統而存在,他們的產生和職權行使,必須通過民眾的參與和監督,而後,他們才可能不枉法、不腐敗、不被腐蝕。這是對法治有信仰的國度裡通行的制度。
揭露和懲處趙明華們,並不能恢復公眾對於法治的信心,改變整個法官生產和法律執行的制度,才是根本之道。官方渲染對於四位法官的處置,以此彰顯對於法治的信心重建,才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