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吳殿忠:「醫院的診斷證明已經充分證明港北監獄對我造成的人身傷害,希望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對我的傷害,還我一個公道。」
上百位正義律師:以「刑法300條」為名對法輪功學員抓捕,起訴,判刑,關押,都因為屬於蓄意錯用法律條文,而相應構成非法拘禁罪,誣陷罪,枉法裁判罪。
【看中國2013年08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揚鈴綜合報導)吳殿忠以自己2009年被以修煉法輪功為由,遭天津610(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組織)抓捕後被判刑四年,在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被酷刑故意傷害中致殘的案例,於2013年吳殿忠出獄後站出來投訴和作證,要求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法辦責任人五監區大隊長張仕林等人,並給予賠償,此消息近日經海外媒體明慧網披露。
醫生證明外力撞壓造成
「我被按坐在地上,包夾的犯人張鎖踩住我的腳,用力把我的頭往下按。這時候我的後背發出喀一聲響,當時張鎖也嚇了一跳,我頓時渾身無力,上身失去了知覺。」這是法輪功學員吳殿忠講述2009年9月23日他在天津港北監獄(現濱海監獄)五監區被迫害致殘的情形。
吳殿忠說:我在2013年1月12日從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回到家中,因為在監獄期間警察指使犯人對我故意傷害,我一直腰背非常疼痛。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醫院檢查身體。經過醫院檢查證明:我的脊椎胸腰段曲度不良,醫生說:「只有很強的外力撞壓才能導致這樣的骨折」。這是監獄包夾我的犯人張鎖強按我頭所造成的後果,醫院的診斷證明已經充分證明港北監獄對我造成的人身傷害。
眾人舉報投訴指控港北監獄大隊長張仕林
在此之前已有聶寶利、魏廣華、樊建明、陳麗艷、周向陽、李希良等十餘位法輪功學員自述了親身經歷,相繼站出來投訴港北監獄故意傷害及致殘致死致瘋的犯罪嫌疑人張仕林、李國宇、宋學森等,呈群體作證指控之況。另有法輪功學員李希望在港北監獄僅僅十天就被地錨酷刑折磨致死的舉報信。
法輪功學員聶寶利的投訴
這是一位叫聶寶利的法輪功學員,以他親身經歷,為港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及獄警張仕林等人的犯罪行為作證。他在投訴中悲憤地寫道:「幾個月來,我一直在關注著周向陽家屬控告港北監獄張仕林酷刑虐待犯罪一案,也聽說了有人舉報了港北監獄普遍存在此類罪行(其中也包括我的案例),前不久又聽到了法輪功學員李希望在港北監獄僅僅十天就被地錨酷刑折磨致死的消息,我很難形容自己的悲憤心情……」。
法輪功學員樊建明投訴
繼聶寶利之後,又一位曾在港北監獄遭受過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樊建明,站出來投訴張仕林。他自述了親身經歷的地錨酷刑(也正是這位犯罪嫌疑人--張仕林指使的),證實了港北監獄的殘酷的犯罪行徑的存在。
共同舉報信由律師遞交
2011年當時聶寶利、魏廣華、樊建明、陳麗艷、周向陽、李希良等這近十位曾在港北監獄遭受過各種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參與簽名作證,共同證實了之前的一份關於港北監獄存在大量酷刑犯罪的舉報信內容,要求查處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張仕林、李國宇、宋學森等的刑事責任。這份為舉報信簽字共同作證的證據材料,在當年十二月份由周向陽的兩位北京律師,遞交到天津市檢察院和監獄管理局,但一直沒有正面答覆。
吳殿忠重申:「我在此為港北監獄存在的酷刑迫害犯罪作證,並且要求有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的酷刑犯罪,查辦對我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犯人和責任人張仕林,並給我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