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中國大陸企業家王功權在其北京的辦公室裡接受採訪。他於9月13日被當局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刑拘。(圖片: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3年09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穆一然綜合報導)大陸公民企業家王功權9月13日(週五)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刑拘,引發國內外媒體廣泛關注。當晚,媒體人笑蜀等發起聯名簽署書,「呼籲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功權先生!不要激怒社會,不要再製造仇恨與暴戾」。隔日中共 《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責自由派不該為王功權背書,違反法制精神。
媒體人笑蜀13日向BBC中文網證實,大陸知名投資企業家王功權北京時間13日中午11點半遭北京警方抄家,隨後被帶走,晚上8點17分,王的家人收到警方對王功權的刑拘通知書,罪名是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聯名簽署信:當局應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功權
9月13日晚,網路上出現一封由萬聖書店創始人劉蘇裡、社會活動家郭玉閃、媒體人笑蜀(陳敏)聯名發布的《關於王功權先生被刑拘的緊急聲明》,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功權。這份開放連署的聲明在當日晚就收到包括學者吳祚來、郭於華,作家慕容雪村等100多人的聲援。
聲明中寫道,「這是一個荒誕的指控,王功權先生不可能擾亂任何公共場所秩序」,並譴責中共當局的粗暴行徑,「這不止是對王功權先生的不公,更是對所有人道主義者、所有和平主義者、所有對和平轉型尚持一線希望的同胞的打擊。」
聲明中還稱,「萌芽中的公民社會正遭到全面鎮壓,中國社會正面臨最危險的時候」,並呼籲「同胞們,覆巢之下無完卵,不要聽任我們國家在與現代文明背道而馳的野蠻深淵中無限沉淪。用實際行動保衛公民社會,那其實是保衛我們每個人自己」。
環球社評:自由派為王功權背書有違法律精神
9月14日,《環球時報》發表社評《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有違法律精神》,回應笑蜀等聯署的緊急聲明。社評反駁道:「在不瞭解警方對王傳喚、拘留細節的情況 下,這些人斷言王的無辜、無罪,警方帶走他是對他在網際網路上的表現進行打擊報復,是‘政治迫害’」,「我們認為,這種以價值觀劃線,不由分說為王功權背 書,同時站到警方對立面的做法不可取,對警方執法採取徵集簽名式的對抗做法尤其不應該。」
社評還表示,「警方不會無緣無故抓人,他們一定掌握了一些證據」,同時稱自由派正在塑造一種輿論:「他們當中的人以任何原因吃官司,都是官方對他們的‘政治迫害’。實際上把自己劃成一個中國法律 已‘不能管’的群體」,「他們在害自己,因為他們主觀上將自己的權利特殊化,其中一些人有可能做事失去對法律應有的敬畏感。」
民眾反駁環球社論:你在為誰有條件背書?
《環球時報》的社評發出之後,立即遭來無數板磚。笑蜀微博回應道:「環球屎報無理!我們不是為王功權無條件背書,而是相信無罪推定原則。警方抓人必有根據因此 必然可能有罪?那最近打謠風暴中,某地死10人網友誤傳16人即被抓,某地網友談狼牙山歷史問題亦被抓,有啥根據?憲法才是根本大法,兩高釋法前警方即四 下布網以言治罪,根本置憲法35條於不顧,能算依法?袁騰飛也在微博上反問道:「講不清政治的人無權鳴冤是你們的新邏輯?」
@公民監政連連向《環球時報》發問:「你為誰背書,看來是有條件的?」「請問你瞭解細節嗎?不瞭解細節就否認質疑?」「不由分說就為警方背書可取嗎?不明真相就發社論就應該嗎?」「應該先抓人還是先出示證據?」
大V陳宗鶴先生微博上寫道:「既然功權可以被‘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被捕,那就代表每個人都可能隨時因此罪名剝奪自由,這個罪名不需要理由。若您今天關心八卦是人類的本能,那我也請能您關心下王功權,居安思危是動物的本能。」
獨立中文筆會副秘書長野渡對《明報》說,事件會令現有溫和派走向與官方更對立的立場。
53歲的王功權是大陸著名的公民企業家,早年棄政從商,曾與馮侖、潘石屹等人創辦萬通集團。1998年後轉做投資人,是中國最優秀的風險投資家,熱心參與公益事業,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發起人之一,此外還是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倡導「教育平權」。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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