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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9月16日訊】保險公司都在迴避「長壽風險」;只有打開政策通道,才能挖掘商業保險的「養老潛力」
「60歲後不保,70歲後不賠」
北京通州居民趙大媽最近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7年前投保的壽險產品到期了,讓她一次性領取保險金。
「2006年我躉交了7.5萬元保費。當時營銷員告訴我,年滿65歲以後,首年可以領11700元,往後連續領10年,每年遞增5%。我喜歡這種按年領的,能當份工資使。原先就是擔心退休後收入下降給孩子們添麻煩,才想投份保險幫襯養老。今年我滿65歲,正想開始領錢,咋又說到期了?」
趙大媽拿出合同細掰扯,當初條款規定,保險金既可以滿期後一次領取,也可以按年領取。而她稀裡糊塗地讓代理人幫著填合同,簽的是「一次性領取」。「算下來錢少了很多呢,他們就是為了少付利息才坑我!」趙大媽長嘆一口氣。
「現在老年人得個大病,動輒花費幾十萬元。」外企職員趙麗46歲,想買份大病保險。可仔細研究後她發現:在售產品大多是附加險——主險一年保費六七千元,分紅並不高,對她沒有吸引力。少數幾款可以單獨購買的重疾險,價格雖不貴,可最多保到70歲就終止合同了。「在大家風險較小的年齡段拉保單,等保戶到了高風險年齡段就中斷合同,這太不合理!太不實惠了!」
眼下,在「4—2—1」的家庭結構下,越來越多的青壯年提前籌謀自己的養老問題。不少人把目光投向商業保險公司的養老和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但結果難如人意。原因何在?
南開大學保險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朱銘來指出,國內的重疾險往往過了60歲就不承保,到了70歲就終止合同;長期壽險滿期後,也是千方百計誘導保戶將分期領取的養老金一次領完。雖然各公司各產品都打著「養老」的旗號,其實都在刻意迴避「長壽風險」。隨著醫療手段的進步,人類平均壽命不斷延長,這對壽險產品的定價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比如:英國科學家在1977年預測該國男子2010年人均壽命71歲,可是到2010年,實際人均壽命已經超過77歲,這就意味著30年前保險公司的壽險產品定價太低,使公司經營面臨「長壽風險」。
但這一風險並非不可抵擋。「經過摸索,歐美等國的保險業通過發行死亡率債券和長壽指數債券,借道資本市場轉移了風險。他們還將養老保險產品與投保人固定資產掛鉤,比如房產反按揭等,用資產收益平抑長壽帶來的‘損失’。」朱銘來認為,人口老齡化已是大勢所趨,特別是在中國這個人口大國,如果保險業不能有效規避「長壽風險」,產品創新就無從談起,既不能滿足百姓養老需要,也壓抑了自身開拓市場的潛能。
國際經驗表明,在養老體系的公共支柱、職業支柱、個人支柱中,商業保險公司在個人支柱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是讓老年人避免貧困並盡量維持退休前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
「相關部門必須加快制度創新,除了進一步打通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有效分散‘長壽風險’,還應加大對商業補充養老保險的免稅力度;擴大旨在對抗通脹的‘變額年金養老保險’試點範圍;或者借鑒日本做法,組建農民養老合作制保險公司解決農民養老難題……總之,挖掘商業保險產品在應對老齡化方面的潛力,當務之急是打開政策通道。」
「先交保費200萬元,將來能住養老院」
——「入院資格費」定價合理嗎?養老服務資源到底有多稀缺?政府不明確責任邊界,市場沒譜,百姓心裏沒底
梁先生是北京一位職業投資人,今年45歲。2012年6月,他成為泰康人壽保險與養老社區相結合產品——「幸福有約終身養老計畫」的首批客戶,為自己和直系親屬取得了2015年優先入住泰康養老社區的資格。
泰康人壽稱,其養老社區按照居民年齡和身體狀況分為不同功能的居住單元,滿足老年人各層次的個性化需求。大家甚至可以把用慣了的傢俱、生活用品搬到社區「宿舍」,隨意佈置房間。不僅如此,未來泰康將在全國建十幾個連鎖「社區」,「社員」可在其間實現候鳥式、度假式養老。這樣愜意的老年生活,的確讓人嚮往。
專家指出,長期以來,以國家和集體包辦的養老機構由於資金不足,數量、硬體和服務均難滿足百姓需求。而保險資金特別是長期壽險資金,因其體量大、週轉時間長,是優質的養老機構建設資金。此外,壽險公司在健康管理方面有一定專業優勢,是較為理想的養老產業投資者、管理者。在成熟的保險市場上,保險公司做養老產業很普遍。如英國保柏保險集團,目前經營430家養老院,客戶遍佈200多個國家。在國內,已有5家保險公司的養老社區破土動工,成為市場化、高端化養老機構建設的「新勢力」。
不過,保險機構開辦的養老院門檻可不低。梁先生為「幸福有約」支付了高達200萬元的保費,這令普通百姓望塵莫及。
「太貴了!太貴了!雖然有人說訂個養老床位需要等100年,可就是等上100年,我也拿不出200萬元呀。定價依據是什麼?保險公司是在忽悠人吧?」北京朝陽區的宋阿姨質疑。
以目前中國老年人口近2億測算,按照國際上5%老年人需要進入機構養老的標準,我國至少需要1000多萬張床位,眼下缺口不少。正因如此,養老機構特別是服務理念先進的「高端機構」紛紛以「資源稀缺」做宣傳的噱頭。
「未來養老床位到底夠不夠用?政府打算解決多少?提供什麼水平的養老服務?留給市場多少空間?……這些問題不明確,商業養老機構難免會漫天要價。」朱銘來認為,在養老服務方面,政府必須盡快釐清責任邊界,給市場、百姓一個清晰穩定的預期。
「比如,政府宣布主要依託福利性機構提供弱勢人群的養老床位,那麼市場就會主攻中、高收入人群的養老機構,並通過供需博弈,形成較為合理的價格,讓普通百姓享受物有所值的養老服務。在這種市場格局下,保險公司才肯明碼實價標出保單收益和入住資格費用。否則,不光保戶被忽悠,監管也無從下手。」
商業保險機構紛紛涉足養老產業,朱銘來認為政府管理還沒完全跟上趟兒:「一是明確誰來管,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是民政部?各方責任是什麼?不能搞成九龍治水;二是相關部門對商業養老保險投資、土地、稅收等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養老服務業是微利行業和民生行業,理應得到稅收優惠,以鼓勵商業保險公司發揮資金可長期配置的優勢,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夠盡早享受到養老一站式服務。」
「用大家的錢,幫最難的人」
——以商業保險手段放大財政補貼效果,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
81歲孤寡老人劉奶奶住在河南潢川農村。雖然享受低保,吃穿有保障,但雙目失明的她身邊少不了人。「一直是遠房親戚們輪流照顧,現在年輕人都到城裡去打工了,我又拿不出錢僱人,成了大家的累贅。」鄰居悄悄告訴記者,劉奶奶常常叨念「不想活了」。
這種情況並非個例。經專業機構測算,2011年我國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老年人總數為3330萬人,其中部分失能老年人總數為2222萬人,完全失能老年人總數為1108萬人。隨著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加劇,完全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數量將持續增加,照料和護理問題日益突出,亟待解決。
目前,市場上有一些帶有看護功能的重大疾病保險和長期壽險,但「管用」的很少:一是保費較貴,覆蓋人群有限;二是給付不多,不能完全負擔看護服務費用。
「失能群體是弱勢人群,基本看護服務應由政府埋單。」朱銘來的課題組在2012年調研後建議:政府部門可以在城鄉醫保的基礎上,提供老年長期護理補貼,對低收入失能老年群體給予適當的經濟保障。「同時規定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對服務機構實施招投標,保證看護服務的質量。我們測算,2011年對入住養老機構低保老年人的補貼總額為28億元,2015年補貼總額則達到38億元,其中對入住養老機構農村低保老年人的補貼額為28億元,對入住養老機構的城市低保老年人的補貼額為10億元。這樣的財政支出力度,眼下是可以承受的。」
朱銘來說,在實行護理補貼的基礎上,可以借鑒城鄉大病保險購買商業服務的做法,統籌發展護理融資體系和護理服務體系,以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予以「補充」。「保險公司能運用大數法則,‘用大家的錢,幫最難的人’,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用少量的財政資金撬動巨大的商業市場,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和多層次的護理保障需求,同樣需要一個有遠見的制度設計。」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