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形式來保護老年人權益,這意味著中國家庭已經失去了尊敬長輩的價值觀。(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3年10月09日訊】中國大陸老齡化加速。媒體上不時有關於子女不贍養老年父母事件的報導。老年人向法庭狀告子女沒有盡到贍養老人責任的案子增加。有專家呼籲,老人的贍養問題不能只靠家庭,養老責任主體應該過渡到國家或社會。
美聯社的報導說,按中國的傳統,年長者和老年人應該受到年輕人的尊敬。孝順和敬老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之一。中國古代的《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詩選》)中就有子女為了孝順父母,殺死老虎;寧願自己被蚊子咬,也不讓父母被咬等。但如今,在老齡化加速的中國,媒體上常常可以看到有關子女不探望老年父母、不承擔贍養老人責任的報導。美聯社日前也報導,在中國大陸南方,一位姓張的94歲老年婦女向法院起訴,她的子女沒有盡到贍養她責任的事件。
現在中國人口老齡化已經進入快速發展期。截至2011年底,去中國大約有1.85億60以上的老年人,佔總人口的13.7%。預計這一數字將於2030年翻一倍。
今年7月1日中國開始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子女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員工每年應該有20天假期來孝敬父母,給他們打電話,偕同配偶與子女看望他們,在日常需求、健康、行政事務、社交、娛樂、體育和經濟方面提供幫助。法律還禁止子女放棄或忽視父母。違法者將面臨經濟處罰,累犯者甚至會遭受刑事處罰。
有外國媒體報導,如果政府必須以法律形式來保護老年人權益,這意味著中國家庭已經失去了尊敬長輩的價值觀,老人不再是組成大家族的核心。發生這種情況,是由於過去30年中國的社會變革摧毀了儒家社會的傳統價值觀。實際上,在中國大陸,獨生子女組成的家庭處境艱難,可能得照顧四位老人和兩個孩子。不僅經濟負擔重,關懷的精神負擔也很大。因此有中國網民質疑:作為天性的孝順,可否由法律來規定?
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劉青指出,中國的傳統道德受到各方面的衝擊,如今已經所剩無幾了:
「這裡邊至少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個原因是道德方面的原因。中共統治這些年裡,把黨性擺到比人性和親情關係還更重要的地步,造成道德層面的滑坡。所以這種道德的缺失,有造成如今年輕人不贍養父母、拋棄父母的現象很多。另外,中國多年來實行所謂的計畫生育政策,一對新夫婦,下面面對孩子、上面又要養四個父母,使他們在經濟上很難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此外,中國政府雖然多年來向工作人員收錢,說要上繳養老金,但今天中國的養老金都已被貪官污吏給吃空了。現在政府又說要推遲發放養老金,甚至還說要人們變賣自己的房子,自己來要勞自己。」
有中國專家指出,老人贍養問題不能只依靠家庭,應逐漸轉向社會,即養老應該由家庭責任主體過渡到國家或社會責任主體。然而,中國大陸現行社會保障體系及政策制度不完善,導致贍養負擔沈重。
海外中文網路雜誌《中國事務》的主編伍凡認為,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好幾個嚴重的問題:
「現在中國全國性的養老保險制度還沒有建立,現有的養老制度都是地區性的,沒有全國性的系統;第二,工人也好,企業的工作人員也好,現在為養老金上繳的錢,是他們薪水的28%,非常高。而公務員和政府的官員是一分錢也不上繳,這非常不公平;第三,當拿退休金的時候,公務員拿的比任何人都要高出三倍到四倍;第四個問題是,現在,各地區的養老保險金沒有非常嚴格的控制,歸民政部管,在中國,任何一個地方政府、地方單位就可以下令民政部門就可以動用這個錢。此外,現在所繳納的這些錢已經被貪官挪用了,被貪污了很多,幾乎已經虧空。現在繳納的人三十年後要想拿錢的話是拿不到的!」
據中國大陸所作的一項調查發現,有9成1980年後出生的人,認為自己沒有能力贍養父母,其中,有一半以上還表示需要父母資助。受訪人中,74%以上的人表示,生活工作壓力大,照顧父母力不從心;50%以上的人表示,生活在兩地,無法把父母接到身邊照顧;42%的人表示,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在不同城市無法互通。看來要解決中國養老問題不僅要提高年輕人的道德水準,社會也應該關注和解決年輕人工作生活中的諸多具體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