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萍等舉牌案 法院超期羈押6律師提告(圖)

發表:2013-10-1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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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劉萍等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案,代理律師將控告合議庭超期羈押。

【看中國2013年10月16日訊】江西省新余市的劉萍、魏忠平、李思華三位公民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案,渝水區法院星期一與六名代理律師舉行庭前會議。律師在會後發布聲明,指三名被告被超期羈押,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三名合議庭成員涉嫌瀆職,將提出刑事控告。此外,六名辯護人當天還會見了當事人。

曾獨立參選新余基層人大代表選舉的劉萍、魏忠平、李思華三位公民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被當局逮捕近五個月。星期一,渝水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三名被告人的六位代理律師張雪忠、鄭建偉、龐琨等,一致要求合議庭解釋法院受理該案已滿三個月,但至今仍未作出一審判決的原因。審判長當場告知全體辯護人,由於檢察院追加起訴,本案的審理期限應當重新計算。

六位律師在會後發布聯署聲明,認為法院的解釋沒有法律依據,致使三名被告人遭受超期羈押,從而嚴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全體辯護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96條之規定,要求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立即釋放劉萍、魏忠平、李思華等三名被告人;如需要繼續審理,法院也應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各位辯護人還將代表各自的當事人,向相關的法律監督機關,控告三名合議庭成員嚴重侵犯被告人合法權利的瀆職行為。

本臺記者星期二致電劉萍的辯護人張雪忠律師,但他不願在電話中多談。

記者:昨天您見到劉萍了嗎?

回答:見到了,我現在不方便接受採訪。不好意思。

劉萍另一位辯護人鄭建偉律師告訴記者,在與劉萍的一個多小時會面中,見她精神狀態不錯,她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一個多小時,在還沒有開庭前會議前,我們見到她,她說是無罪的,我們要做無罪辯護,她也知道她是無罪的,她的身體狀況還沒有完全恢復,但是精神狀況很好」。

鄭建偉說,律師們在庭前會議上,要求法官解釋他們的當事人正受到超期羈押,而法官則稱不能自主決定:「他們有超期羈押的問題。在庭前會議上,我們要求解決這個問題。要麼釋放、要麼變更措施,然後再開庭前會。他們說(自己)決定不了,我們就要求(合議庭)迴避(案件),因為超期羈押是非法拘禁罪,我們、至少我要提出控告,法官應該迴避,因為他已經是利害關係人,不管誰來審,我們都會告他,你要麼把人放了,要麼變更強制措施」。

對於法官聲稱的「補充起訴之後,羈押時間可以延長」的解釋,鄭律師稱,沒有法律依據:「我們說沒有查到相關法律,我們的律師中,有執業三十年的,有執業二十年的,有十幾年的,我們翻了二三十年(法律文書),沒有看到,沒有這個規定」。

今年4月23日,劉萍等舉牌聲援北京「公民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活動,要求「釋放政治犯」,四天後,分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集會罪」及「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拘捕。其後,有的多次被更改控罪,劉萍的罪名後被改為涉嫌「非法集會罪」,另被追加兩項罪名。此案一直受到中國境外媒體的關注。

鄭律師說,當局追加起訴罪名從7月2日計算,至少應在三個月內開庭:「至少10月1日應該宣判,到10月14日還沒有,他叫我們今天再開(庭前會議),我們沒有辦法開」。

關注案情的北京律師李方平星期二對記者說,被告人已屬超期羈押:「從現在沒有退回偵查來看,應該是超期羈押,另外我們也看到龐琨律師發信息說,整個庭前會議紙條漫天飛,也就是說法官可能是在某些人的操縱下,進行庭前會議。如果是獨立的,怎麼會‘遞條子’過來?因為根據中國刑訴法的規定,超期羈押的話,應該變更強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原標題:江西劉萍等三公民舉牌案 法院超期羈押六律師將提告合議庭)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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