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重科很得薄熙來的手段

發表:2013-10-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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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0月29日訊】「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導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此境何年?1947年7月,《大公報》記者唐振常遭上海中統拘捕,《大公報》總編王芸生致電上海市長吳國楨:「今晚不放人,明天就登報!」

共產黨的天下,還會有這等事?在今日官方打擊謠言,各地警察爭先恐後的背景下,為了營救自家記者,廣東《新快報》如此不留退路地狂烈抗爭,堪比王雲生的豹子膽。

「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我們總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臺底下的隱忍和努力能換回來一個活潑潑的同事,是值得的——請讀者諸君尤其是同行們原諒,我們這樣做,沒有顧及公義,沒有為革命而犧牲而獻身的勇氣,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恥。但是,我們不後悔。因為警察叔叔雖然別著槍,很威武,中聯重科雖然給長沙交了很多稅,很強大,但畢竟都還是階級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嘛。」

雖然是「人民內部矛盾」,《新快報》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聲明:「新快報將採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採訪權益,相關報導將在明天的新快報上披露。」這樣的高調預告很不明智,因為距離報紙上版印刷還有一段時間,當地宣傳官員有足夠的時間去阻止,但是,看來當地官員並沒有全力守土有責,沒有按照傳統的黨的一元化領導的方式去解決「人民內部矛盾」。

湖南中聯重科似乎不認為這是「人民內部矛盾」,而是以刑事訴訟火速拿下陳永洲。甚至,中聯重科還把警察叔叔賣了,當被問到「陳永洲報導屬於職務行為,為什麼不與報社對簿公堂」時,中聯重科答稱:「陳永洲本人和中聯重科不存在個人矛盾或糾紛,我們法務部門只是想公安機關報案,具體案件偵查是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能,不在我們的瞭解範圍。」

然而,最高法院有關新聞監督名譽權糾紛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如果是對記者的職務作品提出名譽權之訴,只列媒體為被告,而作者無須成為被告。

當然,長沙市公安局並不一定要聽最高法院的,答稱:「9月17日,長沙市公安局聘請湖南笛揚司法鑑定所對中聯重科因廣東新快報社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發表的18篇文章所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鑑定。經市公安局執法監督支隊審核,認定嫌疑人陳永洲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中聯重科的商業信譽,給中聯重科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規定,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於10月19日批准對犯罪嫌疑人陳永洲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這是公安的又一個獨享的權力?就像勞教,自家定了就可以抓人?

還有更甚。

此前7月10日,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其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中稱:「金錢?正義?到底是什麼力量讓一個記者如此仇恨中聯?如此記者,從2012年9月26日起,從未採訪過中聯,先後連續做了中聯11篇負面!無利害糾葛,何來無緣無故的恨?陳永洲,一個稱職的打手!陰謀,黑手,輿霸!一個巨大的黑幕掩蓋了多少罪惡?從幕後到臺前,一個惡棍正在原型畢露!」

《新快報》很生氣,登報要求高輝撤銷不當言論,但高輝沒有回應。《新快報》隨後起訴高輝侵害《新快報》和陳永洲的名譽權,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受理此案。其後中聯重科向廣州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被駁回。

當時,如果《新快報》也請廣州警察跨省抓人呢?《新快報》沒動手,但中聯重科動手了。當糾紛處於民事訴訟時,中聯重科用刑事劫走了對手,刑法越界摸了民法的屁股。

這很得薄熙來手段。

2002年3月,遼寧省政府把仰融的全部投資及投資權益認定為國有資產,著手實施全面接管華晨中國。6月,華晨中國宣布解除仰融董事會主席和行政總裁的職務。仰融不干,聲稱按《公司法》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自己擁有華晨中國大股東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絕對股權,擁有華晨39.4%的股份,約6億美元。「好像別人給了你子彈,你用自己的槍去打了野兔,結果提供了子彈的人卻說,野兔應該全部歸他,這合理嗎?」10月14日,仰融控股的香港華博起訴基金會,北京市高院經濟庭立案受理。

仰融的說法合法嗎?狡辯嗎?造謠嗎?有黨的一元化領導,有法官叔叔定奪,事情必然「黑白分明」,足以「教育」廣大人民。但是,不,4天後,10月18日,遼寧省檢察院以涉嫌經濟犯罪為名批准逮捕仰融。先刑事後民事,刑法越界踹了民法的屁股,12月2日,北京市高院改主意了,駁回此案,移交遼寧省公安廳。

仰融似早料到這個結果,此前9月就猖狂出逃美國,避免了陳永洲的不幸結果,至今,仰融在國外還心有不甘。

前面有2010年7月,《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連續報導上市公司凱恩股份公司的內幕交易,遭到該公司所在地浙江麗水警方的網路通緝;後面有9月30日,《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誹謗罪逮捕,早前劉虎微博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和陝西公安廳長杜航偉——今天的陳永洲案,這關係到中國社會制衡機制的運行,關係到新聞行業的發展,關係到記者的生存。

此時,中國需要幾根窮骨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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