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銀行卡被盜刷,成都一市民將銀行告上法庭
【看中國2013年11月05日訊】因儲蓄卡被人複製盜刷了25.8萬元,11月1日,成都市民楊先生一紙訴狀將當事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全部損失。目前成都高新區法院受理了立案申請,進入民事調解階段,若調解不成,則會立案判決。
驚儲蓄卡少了25.8萬
10月17日下午,楊先生正駕車疾馳在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上,突然收到一條簡訊:「您尾號XXXX卡發生一筆交易258600元」。
楊先生第一反應是遇到了騙子簡訊,但還是將車停到應急車道上,給銀行客服聯繫。他要求銀行客服馬上凍結流出資金,並做挂失處理。但客服告訴他無法凍結,只能挂失,該筆交易是在山東臨沂境內通過POS機刷卡交易完成的。
楊先生正在成都,銀行卡也在身上,怎麼可能在山東刷卡交易?他緊接著撥打了110報警。
疑銀行不承擔賠償?
10月18日,帶著焦慮和疑問,楊先生來到位於成都高新區的開戶銀行。楊先生認為銀行未保障自己存款的安全,應賠償其損失。銀行表示會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至於被盜刷的錢可等到公安機關破案後向犯罪份子追償。
楊先生認為追回損失的機會渺茫,便委託律師向銀行發出了律師函,要求銀行立即賠償其全部損失。10月28日,銀行相關負責人給予其明確回覆,楊先生的損失主要責任是犯罪份子,銀行不應承擔損失賠償。
懸質疑儲蓄卡安全
楊先生認為,該銀行老式儲蓄卡存在嚴重漏洞容易被複製,但銀行沒有主動通知他升級換卡,是造成被犯罪份子「克隆」卡片盜刷的主要原因,銀行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11月1日上午,楊先生來到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受理了立案申請,並告知楊先生先要在法院的主持下,對雙方進行民事調解,如不成功才會進入立案判決程序。
律師說法:
偽造卡發生交易銀行應承擔責任
對於楊先生的經歷,四川英特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應旭認為,「銀行負有保障儲戶存款安全的責任,其銀行卡應具有最先進技術防偽造和鑒別真偽的能力。對於偽造卡發生的交易,銀行未保障識別真偽,應承擔法律責任。」宋應旭說。
他認為,銀行提出凡儲戶密碼被他人知曉,儲戶就有過錯的觀點值得商榷。「辦理銀行卡是為了交易方便,現在技術發達,只要進行交易就會輸入密碼,就會存在被別人監控、盜取、窺視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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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盜刷7萬元銀行被判負全責
去年2月24日,眉山市民李女士銀行卡被犯罪份子複製在北京盜刷,去年底,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銀行負全部責任,賠償李女士損失7萬餘元。而李女士在銀行卡被盜刷後的一系列合理舉動,成為她討回7萬元損失的關鍵。
成都市中院經審理認為,7萬元被盜刷後不久,李女士持真卡在自動提款機上查詢操作並挂失,不可能在30分鐘內來回北京、眉山兩地,故足以認定在北京自動提款機上的銀行卡為複製卡。同時,在本案中,由於銀行沒有賦予自動提款機識別銀行卡的真偽功能,是李女士存款被他人取走的根本原因,銀行對此應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