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 已婚男子欺騙女子 王雲濤
【看中國2014年05月08日訊】「小三」怒上法庭,隱婚男被判重婚領刑半年
孩子管他叫爸爸,家人當他準女婿,朋友祝福他,父親墓碑也刻上了他的名字…湖北女子阿菊將阿強(均化名)視為夫君,和他共筑愛巢過起週末夫妻生活。萬萬沒想到,六年後,阿菊發現阿強另有家室!分手後,阿菊憤怒未平,告發此事,阿強被判重婚坐牢半年。判後,阿強不服,前日此案廣州中院二審開庭。
父親墓碑都刻上男友名字
9年前,湖北白領離異女子阿菊在網上認識了阿強。阿強正值中年,是一家國企員工,在廣州上班。
小菊回憶當初,阿強聲稱也離異單身,但每月要擔負800多元的撫養費。兩人年齡雖相差十歲,但還是擦出愛情火花。交往幾個月後,兩人一起在湖北買房,以夫妻名義申請按揭貸款。那會,阿強還給銀行出具了一份《未婚聲明》。小菊見此篤定阿強單身,房子裝修好,兩人以夫妻名義正式入住。
接下來的時間裏,阿強在廣州上班,逢週末節假日就去湖北找小菊。他們以夫妻相稱,在親朋好友間公開出雙入對。
清明節重修墓地時候,阿強以女婿的身份名字被銘刻在阿菊父親墓碑上。阿菊也多次催促阿強把兩人事情給辦了,但阿強總是能找出各種藉口推脫。有段時間,阿菊表現出狐疑,阿強給她看了《離婚證》,阿菊又信了。
同居六年,辯稱是臨時「姘居」
結婚之事不覺拖了六年。2011年初,阿菊突然從阿強手機上發現一條簡訊,有個女子要求離婚。進一步調查後,阿菊發現阿強的《離婚證》是假的,這幾年他和妻子一直保持婚姻關係,壓根沒離婚。
阿菊情緒崩潰,這簡訊直接讓兩人分手。分手之後,阿強停止支付房屋按揭,兩人為這套房子糾纏不清。兩年後,阿菊一紙訴狀將阿強告上法庭,認為阿強犯重婚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然而,阿菊的陳述遭到了阿強的一一否認。阿強一審時說,他和阿菊只是男女朋友關係,沒有同居,更沒有以夫妻名義生活。他在廣州上班,只是偶爾過去小住,是「臨時性」的姘居關係,不構成重婚罪。
阿強的辯護律師說,阿菊對阿強的婚姻情況是知情的,稱不上被害人,無權提起訴訟。即便是重婚罪,阿強在2011年2月就與原配離婚,此前也是分居的狀態,其情節是輕微的,客觀上沒有構成社會危害,要求法院判處無罪。
以夫妻名義生活有20人證實
阿強的說法缺乏實實在在的證據。但兩人夫妻生活的事實,卻得到了20人的作證。有人證實,阿菊二人曾借住朋友家,後才搬入新屋,結為夫婦。阿強被叫為「老公」,沒有抗議,小區保安也視他們為「兩口子」。村委會也作證,名字被刻在墓碑上,阿強知情且未反對。
阿菊提交諸多物證書證,在一張光碟,孩子親昵喊阿強為「爸爸」。此外,購房手續、協議書等內容裡,阿強屢次以阿菊的「老公」身份出現。
據此,法院一審採信了阿菊的說法,認為阿強謊稱離異,與阿菊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屬於重婚。今年3月,阿強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
判後,阿強不服上訴。前日,此案廣州中院二審開庭。阿強稱與原配「有名無實」,已經分居,沒有離婚,是怕影響女兒備考。他認為多數證言和阿菊有利害關係,阿菊曾經到廣州調查他的婚姻狀況,推定阿菊當是知實情的。阿強還說,自己在湖北買房子,根本不是為了組建家庭,是為了投資。他包攬了首付、按揭、裝修,包括日常開支。他承認自己和阿菊有親密接觸,但認為對外是沒有公開夫妻身份的。
阿菊出現在法庭現場。她解釋,自從和阿強一起,和同事一起到廣州兩次,只是玩樂,沒有調查阿強,連他的宿舍都沒有去。此案尚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