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5-05-19 00:00:35作者:
投資移民熱潮的帶動下,買房租屋,最為普遍。很多人因為不諳美國租賃法律,遇到糾紛,也不敢訴訟,不知如何處理?其實遇到難搞的房客無理取鬧,例如抱怨房間有氣味,要求房東做各種檢查,令房東痛苦萬分,律師建議,房東只要確保提供房客法律最低要求,若實在不堪其擾,可與房客商量提前解約。以下有一案例可供參考:
一名阿罕布拉市華裔居民將自己的Condo出租給墨西哥裔家庭,他們從一搬進去就開始抱怨地毯太舊,地毯牆邊開始脫線,隔幾個月就提出是否可以更換的要求,房東一再拖延後,房客最近開始抱怨房間有一股氣味,認為很像霉味。
房東嚇一跳,即刻找人來檢查,但最後既沒有漏水,閣樓也沒有死亡動物的屍體,能做的檢查都做了,最後房客居然開始抱怨地毯太舊發出的味道,房東親自去檢查後認為沒有什麼味道,卻也花了錢找人來檢查,覺得房客根本就是找藉口。
律師表示,根據一般的租屋合同,房東在法律上只需要保證提供給房客基本的居住條件,包括適合居住的房子、提供冷熱水以及暖氣,其他房間裡的居住條件,以簽約時的狀況為準,房客沒有提出異議,就是同意該居住條件到合約結束。
例如案例中房客在居住過程中一再要求房東換地毯,房東是有權利拒絕,以奇怪的氣味為藉口要求房東檢查房子,如果並不是房子本身的條件造成,房東可以要求房客支付檢查的費用,因為也有可能是房客居住期間自己的問題造成。
房客如果再繼續抱怨,房東在確保已經提供了法律規定的最低要求下,可以提出與房客無罰款的提前解約,要求對方找自己滿意的新屋,同時律師也建議,房東應該將心比心,提供的合理的基本居住條件,如果自己都無法入住,也應適當對房子進行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