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締造者孫中山先生。(網路圖片)
孫中山(1866─1925年),名文,字德明,號逸仙,廣東香山縣(今中山縣)人。他是民主革命的先驅,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他為中國的獨立和自由,奔走呼號,艱苦卓絕地奮鬥了四十餘年,功勛昭著。他一生廉潔奉公,清正耿介,從未給自己和親屬置辦過任何家產,私謀過任何特權。
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由於胡漢民(廣東都督)要隨孫中山北上南京供職,廣東都督的職位空缺。當時不少廣東紳商百姓,聯名舉薦孫中山的大哥孫眉,出任此職,並要求孫中山委任。孫眉多年來,一直扶持其弟的革命活動,數次捐巨款支援起義,為民主革命的勝利,作出了巨大貢獻,出任都督之職,也無可厚非。但孫中山得知此事後,即刻致書廣東各界團體予以勸阻。同時又致函其兄道:「粵中有人議舉兄為都督,弟以為政治非兄所熟習,兄質直過人,一入政界,將有相欺以其方者。未登舞臺,則眾人屬望,稍有失策,怨亦隨生。為大局計,兄宜專就所長,專任一事,如安置民軍,辦理實業之類,而不必當此大任。且聞有欲用強力脅迫他人以舉兄者,以此造因,必無良果,尤不可不避也。」孫眉聽從其弟的勸告,沒有出任粵督。
1925年2月24日,孫中山病危時,留下一份《家事遺囑》,其中談到:「余因盡瘁,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3月11日,孫中山在遺囑上簽字,第二天便溘然長逝了。
中山先生竭盡終生,為被壓迫民眾的利益而奔走,卻從來沒有為自己和親屬,置辦過田地家產;中山先生手創中華民國,出任臨時大總統,卻從未追求過高薪厚祿。臨終時留下的遺產,只有生前的一些衣物,兩千餘冊書籍,及一所華僑為他捐資購買的住宅。
這位中華民國的締造者,實際上是「沒有存貯私產的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