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剛」主角之父(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0月13日訊】轟動一時的「我爸是李剛」成為特權包庇下的中共「官二代」的囂張流行語,不過這一案件的主角之父終於要出事了。2006年發生在河北保定的「王朝搶劫案」,四年之間先後經歷10次裁決,2011年保定中院終審維持原判,認定王朝犯搶劫罪,被判入獄13年。日前王朝再度申訴,被河北高院正式受理。然後爆出案件主辦人李剛疑辦假案,這個李剛就是「我爸是李剛」案主角之父。
河北「王朝搶劫案」四年十審 被指假案
據《北京青年報》10月13日報導,「王朝搶劫案」從一開始就疑竇叢生。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警方從手機通話清單上查到,29歲的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10月31日,保定北市區警方將王朝抓獲,然而,他卻有「不在場證明」。
根據警方調查,案發日中午12點10分,王朝在保定華電生活區陳某家中實施入室搶劫。而交通事故處理文件顯示,當天上午和下午,王朝都在石家莊處理交通事故。但在後來的審判環節中,法院卻沒有採納對王朝有利的證據。
四年之間,該案先後經歷10次裁決。2007年12月,保定市北市區法院一審認定王朝犯搶劫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王朝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1月14日,保定中院二審終審,維持原判。王朝提起申訴,被保定中院駁回後,又向河北高院提起申訴。2009年3月18日,河北高院審查以「事實不清,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充分」為由,指令保定中院再審。當年7月,保定中院再審,維持原判。王朝不服,向河北高院再次提起申訴。2010年11月,河北高院提審此案,撤銷原判,發回保定市北市區法院重審。
王朝母親楊惠賢代理律師孫瑩對媒體說,早在2011年保定北市區法院一審此案時,辯護觀點已經很充分,此次申訴理由與之前差別不大,一共梳理出115個質疑。
王朝案辦案人系「我爸是李剛」案主角之父
在重審之時,隨著王朝案被指為「假案」,該案的主辦人也被曝光: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就是「我爸是李剛」事件主角的父親。但李剛當時正面回應媒體稱,此案不存在造假。
王朝母親楊惠賢對媒體說,相信兒子是清白的,因為原審一審第二次開庭後,主審的曹姓法官找到她說,他認為有罪證據不成立,準備判無罪時,突然被法院換下。而在宣判後,來自北市區分局的3名警察交給他一份舉報材料,告訴他此案主辦人李剛主導了王朝案的造假。
「我爸是李剛」事件回放
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被撞一陳姓女生於17日傍晚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重傷,經緊急治療後,方脫離生命危險。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啟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判李啟銘6年。此後,這句話成為網友嘲諷中共「官二代」的流行語。李啟銘的父親李剛當時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