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案 臺嫌犯再上演「央視認罪」 (圖)

作者:董林杉 發表:2016-04-1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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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嫌疑人被安排在央視「認罪懺悔」。(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4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因涉嫌電話詐騙被捕的45名臺灣人,遭強行移送中國大陸,其中兩名臺灣籍嫌犯被安排在央視「認罪懺悔」。未審先判的「媒體認罪」手法在央視屢見不鮮。有臺灣網民指:「放心好了,經過大陸的拷問,他連刺殺美國總統肯尼迪的事都會認罪。」

4月15日中午,央視在「午間新聞」和「法治在線」中播出「電信詐騙案」中臺灣簡、許兩名嫌疑人詳述犯案細節,以及簡、許二嫌認罪懺悔的說法,與簡嫌寫下的悔過書畫面。

央視視頻中的畫面顯示,這兩名嫌疑人被關押在北京的一個看守所內,並且承認了警方指控的罪行。其中簡姓嫌疑人說,「現在知道詐騙是一個錯誤的行為,也會去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政府’能夠給我一個機會」。而當央視記者問道「你要對大陸同胞說些什麼」時,他回答「大陸的老百姓們對不起」。

當24歲的簡姓嫌疑人被「央視認罪」後,他在臺灣桃園市大溪區的家人表示,無論有罪沒罪,都希望臺灣政府協助讓簡男回臺灣接受司法程序調查。

包括被安排在央視「認罪懺悔」在內的45名押解中國大陸的臺灣籍嫌犯,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前,就對官媒坦承罪行。對此,一些臺灣民眾表示,「這個國家跟ISIS(伊斯蘭國)根本沒有差別」;還有人說是不是被「屈打成招」;有網友更說這根本是「媒體公審」;也有大陸網友說:「別管你是誰,哪國的,到了中國就要聽中共的擺佈。」

也有臺灣網友的態度則是認為他們是詐騙嫌疑犯,所以對他們被押到中國的處境並不同情。不過有民眾反駁這一觀點,指出不應幫獨裁者找理由,而成為獨裁者侵害人權的幫凶。

臺灣律師呂秋遠14日也在個人臉書上,表達他的不安。他指出,依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在被法院判處有罪之前,都應該推定無罪。必須經過調查審理,才能夠說這些人是詐欺犯,而處以重刑。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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