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老太4年報稅記錄(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1月29日訊】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一名76歲華裔老太過馬路時被車撞倒受傷。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車保險公司索償,但保險公司認為老太不是受保人,應由撞老太的汽車保險公司賠償。兩家保險公司為此扯皮,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仲裁員和法院都認為,老太在財政上依賴女兒一家,應被視為女婿投保的汽車保險公司的受保人,由該公司賠償老太的醫藥費。
法庭文件顯示,這位姓顏的老太76歲,是個寡婦,跟女兒、女婿和兩個外孫女同住在多倫多一間公寓內。
2013年4月25日,老太在橫過馬路時被汽車撞倒,右腳踝和肩膀受傷。之後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車保險公司Allstate索償,但Allstate認為,老太在案發時照顧孫兒,不需依賴女兒或女婿照顧,Allstate也不肯定老太是否財政獨立。Allstate表示,若老太在看護或財政上獨立,撞老太的汽車保險公司Intact需優先負起老太的事故索賠責任,但Intact保險公司對此不認可。
為此兩家保險公司在2014年進入仲裁程序,仲裁員在2015年底裁定老太因財政上要依靠女兒和女婿,因此屬Allstate受保人,Allstate不服上訴至安省高等法院。
法庭文件顯示,因老太的女兒和女婿都要全職工作,老太會為兩名年幼外孫女準備早餐並接送上下學,放學後又會繼續照料兩人,但沒有領取薪水。老太在加國的收入,只有女兒每月給的100至200元零用錢和聯邦政府、省府的退稅。雖然老太在中國有每月約3000元人民幣(約折合490加元)的退休金,法官指在評估財政狀況時,不應考慮無法動用的海外收入。據老太自己說她每兩年都會回中國數月,這些養老金就當作在中國的生活費。老太以中國戶口收取中國政府發放的養老金,在加拿大無法動用。
顏老太2004年抵達加拿大,她曾經在女婿幫助下報稅。法庭文件顯示她最近幾年每年收入包括福利金和照看孩子收入約1.1萬到1.5萬不等,但實際上老太從來未支付過家用或租金。老太的置裝費、醫藥費和回國機票費用都是由女兒負擔的。
仲裁員指老太和女兒的相互依靠關係,不應解讀成老太是財政獨立。法官認為此案只是老太的女兒歡迎母親同住,女兒沒有收取任何費用,而老太很樂意為女兒照顧外孫女,也沒有收取任何回報。
保險經紀陳勇告訴記者,如果從保險受益人的角度,父母不應該算是家庭成員,而應該是另外一個獨立家庭的成員,但也有例外,比如父母完全依靠子女生活,那他們就不能算作獨立的,這個時候就應該算是子女的家庭成員,針對此案,仲裁員和法官考慮的都是這一點,至於保險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考慮當然是少賠總比多賠好。
最後法官同意老太主要依賴女兒一家的財政支持,因此駁回Allstate的上訴,並要求Allstate支付7500元法庭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