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2月4日訊】「空前絕後」——使用一詞來形容中共官員的貪腐程度並非是誇大之詞。中共官員自己的言論也可以證實官場之中貪腐的普遍程度。
1、「皇帝還有三宮六院,我有兩三個相好算什麼?」
前湖北省天門市市委書記張二江驕奢淫逸,在外地出差時,經常吩咐身邊的工作人員「到街上轉轉,有好的就帶回來。」在落馬之後,張二江為自己的行為辯解道:「皇帝還有三宮六院,我有兩三個相好算什麼?」
2、「權有多大,利就有多大」
原中共福建省政和縣縣委書記丁仰寧因買官賣官、收受賄賂獲刑終身監禁。對於做官,他認為就是「千里來當官,為了吃和穿」、「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當官不收錢,退了沒本錢。」
他看破中共官場的紅塵後,對妻子說的悄悄話稱:「權有多大,利就有多大」。
3、受賄「體現了發展才是硬道理」
中共潼南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譚新生承認收受「禮金」、「獎金」,但他辯稱:「我沒有受賄動機,所履行的是正常職務行為,是為了發展經濟,體現了發展才是硬道理。」
4、貪污是「是為了給國家培養人才」
北京工業大學計算機學院微機介面實驗室原負責人徐晶貪污公款90餘萬元,其中30萬元則給她在國外讀書的女兒支付學費,徐晶表示:「我覺得,這也是為了給國家培養人才。」
5、「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前中共湖南省臨湘市副市長余斌共計受賄22.5萬元,他認為自己儘管收受錢財,但用於了幫助下屬鄉鎮、企業、學校,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是一種非常規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是在「殺富濟貧」。
6、「我是人民的公僕,吃穿用的都應該是公家的」
原中共廣東省汕頭市副市長馬紅妹,開始只是報銷自家買水果、麵包、雞蛋、油、米之類的的發票,以致發展到將幾十萬的公款佔為已有。其邏輯是「我是人民的公僕,吃穿用的都應該是公家的」。
7、拒收賄賂怕傷害「縣民營企業家的自尊心」
前中共甘肅省慶城縣縣委書記張暢鈺對受賄辯稱,「他在我辦公室裡談完事後放下5萬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傷害了我們縣民營企業家的自尊心,萬一導致項目夭折,我豈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