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首度界定ICO屬「證券」須受監管(圖)

作者:鐘靈 發表:2017-09-0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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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被香港證監會列為需受監管的投資工具,疑與大陸禁止清算ICO平台有關
ICO被香港證監會列為需受監管的投資工具,疑與大陸禁止清算ICO平台有關。(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7年9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日前央行聯同6個部委發表公告,定義「代幣眾籌」(下稱ICO)為「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且「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導致虛擬貨幣包括比特幣、以太幣等價格大跌。香港證監會昨日亦發出聲明,指將依照個別ICO情況將其包括發售等業務界定為「證券」,業務將列入「受規管活動」,並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香港證監會於聲明中表示,由於觀察到ICO的條款及特點屬於「證券」有關活動,例如ICO涉及發行用區塊鏈技術所創造及分發的數碼代幣,經營辦者保證,將收益用作開發,而一些代幣持有人會藉轉售代幣賺取回報,做法猶如一家公司利用股權或擁有權收取利息,即可視為「股份」;如果代幣的定立及確認需要由發行人借取作為債務或債項,並於指定日期收取利息或贖回,即可視為「債券證」;如果收益作集體管理並投資於不同項目,則可視為「集體投資計劃」。

此外,如果ICO涉及的代幣屬於「證券」定義範圍,而其業務活動是以香港公眾為對象,則均構成「受規管活動」,須向證監會申請有關牌照。證監會亦提醒投資ICO的潛在風險,由於有關安排及參與者均在網絡上進行,且未必受到監管,投資者可能面對較高欺詐風險,而虛擬數碼貨幣的定價缺乏穩定、市場透明度低,及交易可透過匿名操作,「本質上構成重大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抽及風險」。聲明指,證監會將採取行動向持牌法團及有關機構發出通函。

《明報》報導,有虛擬貨幣業內人士表示,香港參與ICO投資者不多,但認同證監會提出ICO具有高欺詐風險。

ICO運用區塊鏈創新手法,其好處在於能夠以極低門檻快速募得來自全球的大量基金,由於回報率極高,吸引了許多投資人,而ICO專案數量亦每年增加。據高盛統計,ICO金額今年已經突破16億美元,當中2個專案代筆市值超過10億美元的公司,其實根本沒有開發出任何產品。

7月份美國已經宣布將ICO視為「證券」性質,需要與傳統證券交易面對同樣監管。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8月亦警告,ICO存在許多風險,如市場缺乏流動性、高欺詐可能性、創業失敗高機率等,將著手監管部分ICO活動。

從今年4月份以來,ICO之一的比特幣價格從約6000人民幣飆升到30,000人民幣左右,創造了不少「暴富神話」。《數位時代》報導,大量發行ICO的公司的絕大部分專案都是被主流社會不看好的專案,而這些不良ICO平台不顧專案質量,瘋狂收取發行佣金,亦提供了方便的洗錢與欺詐渠道。中國是全球虛擬貨幣社群最活躍地區之一,2017年上半年中國已完成ICO專案65個,融資規模達人民幣26.16億元,有10.5萬人次參與。據《財新》報導,中國60個ICO平台將面臨清算,並在此之前全面禁止ICO活動。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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